中山商业车险费率调整 三年及以上未出险保费最高打六折
自明年1月1日起,中山将使用新的条款费率。广东(不含深圳,下同)在内的12个省市,被列为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改革”)的第二批试点省份。近日,中山市保险行业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并透露,根据广东商业车险改革首批披露的信息,对于三年及以上未出险的车辆,保费将打六折。
奖优罚劣 赔款次数对保费影响更大
广东是全国第二大区域财产保险市场。近期,保监会研究决定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将包括广东在内的12个省市列为第二批试点地区。而据中山市保险协会透露,截至2015年10月底,中山财产保险市场共有27个经营主体,共实现保费收入31亿元,其中车险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占比达到76%。
从第一批试点地区的运行情况来看,改革后商业车险单均保费同比下降约8.3%,其中约77%的投保人保费同比下降。
根据商业车险新条款,保险消费者承担的保费与风险匹配程度更高,实现了低风险的车主享受更多的保费折扣,高风险车主则需要承担更多的保费,从而发挥价格杠杆“奖优罚劣”的功能。鼓励车主安全驾驶,降低车险事故发生频度,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以无赔款优待系数(NCD系数)为例,商业车险改革使赔款次数对保费影响更大。在改革前,一年无出险记录的车辆,其无赔款优待系数是0.9、两年无出险记录为0.8、三年及以上无出险记录为0.7;而在改革使用新的条款费率之后,一年无出险记录的无赔款优待系数是0.85、两年无出险记录为0.7、三年及以上无出险记录为0.6。相当于因车辆未出险获得的保费优惠最高从七折变为六折。
但对于出险次数多保费上浮的“罚劣”情况,保险协会工作人员则表示目前省里还未有具体的信息披露。
保险责任车主家人也纳入三者险保障范围
改革后的条款也将车损险的保险金额、投保时车辆的实际价值以及发生全损时赔偿金额的计算基础做了统一。投保车辆全损时,按照保险金额计算赔付;发生部分损失,则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实现保额按投保车辆实际价值确定。
除了在保费金额方面,此次商业车险改革也在增加了主险责任。例如将原车险中“教练车特约”“租车人人车失踪”“法律费用”“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车载货物掉落”附加险的保险责任直接纳入主险保险责任,扩大了主险的保障范围,车主也不用另外投保这些附加险。
同时新示范条款也减少了责任免除,使保险条款更加人性化。如删除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除外责任约定,将车主、驾驶人的家属也列入到三者险的保障范围。车损险中“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等责任免除也在新示范条款中删除。
对于市民普遍关注的代位求偿方面,新条款中提出,对于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可以向第三方索赔,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赔偿后,可以向第三方追偿,被保险人应当提供相应协助。(陈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