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24日 至28日,厅组织开展东莞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首期工程(以下简称东莞地铁2号线)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
东莞地铁2号线全长37.8公里,共设车站15座(其中地下站14座,高架站1座)、车辆段1座、线网控制中心1座、主变电所2座,总投资约195亿元。线路设计最高时速120公里/小时,车辆采用6节编组,单程运行42分钟,开通初期行车间隔6-10分钟。其中一期工程为东莞火车站至虎门火车站。设置的15座车站穿越的都是东莞的“黄金走廊”,途经石龙、茶山、东城、莞城、南城、厚街、虎门等7个镇街。全线设换乘站4座,在东莞火车站与广深铁路换乘,在鸿福路站与1号线换乘,在西平站与莞惠城际线换乘,在虎门火车站与广深港客运专线、穗莞深城际线换乘。
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是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职责的重要工作,我厅对这次评审工作高度重视,及早介入,积极沟通,要求第三方评审机构严格按照“树标杆、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做到流程规范,从严依标。此次评审对东莞地铁2号线开通载客运营条件进行了全面检验和科学评价,其中,系统功能的一次性检验、人员能力的双随机考核、现场全覆盖踏勘等要求在国内都是首创。专家组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认真、严谨地进行评审,努力把好载客运营的最后一道关卡,为东莞市打造“平安地铁”、“品质地铁”提供可靠保障。
评审期间,25名来自国内各地的专家认真听取了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关于工程建设情况、试运营筹备情况及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交配套方案的汇报,现场考察了东莞地铁2号线全线15座车站和区间,以及东城车辆段、2号线控制中心、旗峰主变电所和厚街主变电所,向轨道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提问、交流,抽查了工程验收文件和运营准备资料。专家组共提出A类整改意见17条,B类整改意见23条,认为东莞地铁2号线首期工程具备试运营基本条件,待相关问题整改完善后,可投入试运营。
自2009年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职能划归我厅后,厅综合运输处会同各有关地市交通主管部门,稳步推进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开展城市轨道交通使用电价情况摸底调查,组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并督促有安全隐患的运营线路进行整改,开展《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起草调研活动以及参与拟订《城市轨道交通列车驾驶员技能和素质要求第1部分:地铁、轻轨和单轨》、《城市轨道交通安检工作规则(代拟稿)》等国家标准意见等,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我省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迅猛,共有广州、深圳、佛山3座城市开通了城市轨道交通。截止至2015年末,运营线路总数16条,运营里程共计450.67公里(含有轨电车)。 未来2年内,我省共有18条线路拟开通(含有轨电车), 今年计划新开通城市轨道8条,共计197公里,明年计划新开通10条。目前我省城市轨道交通已实现了三个全国领先:一是营运里程全国领先,已达 451公里,和北京、上海两地位列全国前三名;二是客流量和运营强度全国领先,广州、深圳轨道交通日均客运量达715万人次、284万人次,分居全国第三、四位,广州客流强度达2.5万人次/公里日,居全国首位,深圳客流强度1.6万人次/公里日,居全国第四;三是技术水平全国领先,有全国唯一的APM线(广州APM线),全国第一条城际地铁广佛地铁,设计时速达到 120公里 /小时的深圳11号线,应用意大利第三轨供电技术的珠海有轨电车等。 安全、绿色、高效、便捷、经济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服务系统,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和促进城市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