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1.11.2014 20:06
本文来源: 卫生厅
粤卫函〔2014〕125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司法局、财政局、保险机构: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司法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国卫医发〔2014〕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省卫生计生委
省 司 法 厅
省 财 政 厅
广 东 保 监 局
省 中 医 药 局
2014年10月28日
《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国卫医发〔2014〕42号)
本文来源: 卫生厅
21.11.2014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