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转型:用产业用地指标倒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13.10.2015  09:32

制图/杨智宏

东莞时间网讯     《东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5版)》正式出炉,用《指南》的指标倒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用《指南》评估我市的产业方向、选择具体的产业项目。记者从市国土局获悉,该《指南》将明确土地产出率控制值,促进我市节约集约利用产业用地,提高产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水平。

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产业项目“一事一议”

此次出台的《指南》对产业项目的容积率、固定资产 投资 强度、土地产出率、土地税收产出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七项用地指标的控制标准进行相关规定,其中对容积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和土地税收产出率等四项指标设置了均值和控制值。

该《指南》主要用于产业项目招商,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和土地使用监管。《指南》适用于东莞市域范围内各项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新建生产项目涉及多种产品的,按其主要产品进行限定。对于成长性好、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产业项目,可以灵活、开放的态度按“一事一议”方式报请市政府予以综合考虑和个性化支持。

指南》提出,除工艺流程或生产安全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项目申请单独供地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项目容积率要求不低于指南规定的所属种类行业对应土地等别的控制值,特殊项目经市政府一事一议审定同意,其容积率控制值可适当降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要求不低于指南规定的所属种类行业对应土地等别的控制值,鼓励企业采取“先租后买”等灵活用地方式,鼓励进入标准厂房和研发楼宇;项目预期土地产出率一般不低于本指南规定的所属种类行业对应土地等别的控制值;项目预期土地税收产出率一般不低于本指南规定的所属种类行业对应土地等别的控制值。

严禁在工业项目内建造成套住宅、宾馆

此外,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一般不低于35%;物流仓储项目的建筑系数一般不低于40%;除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外,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一般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除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工业项目外,严禁在工业项目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宾馆、招待所和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除总部研发类项目外,工业企业内部严格控制绿地率。绿地率一般不低于20%,在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按批准的规划执行。

据悉,我市将按照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按照《指南》优先保证市政府重点引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或重大产业项目供地。供地时,相关部门在供地协议中应明确本指南确定的控制标准。对因生产安全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本指南控制标准的,应结合项目实际进行充分论证,确属合理的,方可批准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