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男子轮奸一女子 5人判10年主犯"无罪释放"

29.07.2014  15:33

郭红星的家人并不愿他再提起往事。澎湃新闻慈亚圣 图

每过一个月,孔令策就会与家人从陕西省兴平市赶往陕西省西安监狱,看望在此服刑的两个儿子。有时候,他还会带上4岁的孙女,因为她自从出生父亲就没在身边。

与孔令策同样每个月要到西安监狱、延安市黄陵县红石岩监狱探监的还有韩海军在内的另外3个家庭。他们的儿子因同一起轮奸案,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然而,这起轮奸案的另一名嫌犯,却没有走进高墙。

2009年9月,21岁的郭红星涉嫌与上述5人在一天之内,轮奸一名性工作者16次,事后畏罪潜逃。2011年,他选择自首,却很快被放了出来,娶妻生子,过起了正常人的生活。

家人认为“他赶上了好政策”,所以从轻处罚。澎湃新闻调查发现郭红星自首后,检察机关并未对其起诉,公安局对其取保候审后,三年未收押。

从饭后嫖娼演变成多人轮奸

兴平市阜寨镇何孔村的孔令策是该村的养鸡户,2009年9月14日,他刚刚结婚不满2个月的大儿子孔国柱与小儿子孔国强请朋友韩小宝、王佳、丁维洲等到家里帮忙下鸡笼。

为了表示感谢,加之第二天就要前往重庆打工,孔国柱与丁维洲请大家在兴平市高店桥吃饭。

吃饭时,年龄都在20岁上下的小伙子中有人提出吃完饭去洗脚,也有人提出去唱歌,但均没有人响应。随后,有人提议到县城找小姐,该提议没有遭到反对。

饭后,他们一行骑着三辆摩托车前往兴平。到了县里,丁维洲对孔国柱说,“咱到农贸市场边的牡丹旅社去,我在那里住过。”于是,丁维洲与孔国柱就带着其余三人到了牡丹旅社。孔国强花40元,在三楼开了两间房。

5个人在北面房间坐着时,韩小宝让孔国强去找个小姐,孔国强不去,他又让丁维洲去,丁也不去。韩小宝只好给同村的朋友郭红星打电话,让其帮忙找个小姐过来。

据韩小宝供述,郭红星答应后,他让孔国柱拿出160元交给王佳,由王佳骑摩托车去送钱。把钱交给郭红星后,王佳随即回到旅社。

受害人罗倩倩陈述,郭红星骑着摩托车来到了新建二巷“辣妹”美容美发厅店门口,郭红星问她,“包夜多少钱?”罗倩倩回答说,“150元”。郭红星就给了她150元,约定的地点是生产资料公司内,罗倩倩提醒他包夜是发生两次性关系。

罗倩倩说,郭红星以谎称去拿充电器,将她带至旅社。而判决书显示,在旅社门口,王佳、郭红星与罗倩倩达成一致,他们两人每人做一次。

然而,到了三楼后,看到房间里还坐着几个人,罗倩倩欲转身离去。韩小宝与郭红星随即抓住她的胳膊。“我看走不了,就借口说要上厕所,借上厕所离开”。罗倩倩事后回忆。但韩小宝不允许她离开,让她在阳台解决,其他几人随声附和。

期间,韩小宝曾威胁她:“不要说话,再说话就打你。”王佳说,“你乖乖地,听话”。而孔国强称,“你好好的,不让就弄死你。”

随后,韩小宝、孔国柱、郭红星、丁维洲、王佳、孔国强依次将罗倩倩强奸。

因为第二天要前往重庆,当晚孔国柱、孔国强、丁维洲骑摩托车回家。

而其余三人继续将罗倩倩滞留在旅社内,王佳对其进行了脚踢、掐脖子,用皮带恐吓。他们再次将罗倩倩进行了多次强奸,直至次日上午才将她放走。

根据当事人的供述,他们六人共对罗倩倩强奸16次,其中韩小宝2次,王佳4次,丁维洲2次,孔国柱1次,孔国强2次,郭红星5次。

上述犯罪事实已得到法院认定。不过,有关郭红星涉嫌犯罪的细节,因其尚未走上法庭,还有待法院最终确认。

到案5人分别获刑10年

2009年9月15日,罗倩倩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当日在兴平市网吧内抓获韩小宝与王佳,在西安把孔国柱、丁维洲抓获。

案发后,孔国强与郭红星畏罪潜逃。2009年10月,兴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上述六人。

2010年1月11日,兴平市人民检察院对到案的四人依法起诉。

2010年7月2日,兴平市法院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四项):“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二人以上轮奸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判决韩小宝犯强奸罪,有期徒刑十一年。王佳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孔国柱与丁维洲则分别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2010年4月19日,孔国强在西安被警方抓获。2010年9月20日,他被兴平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但在一审庭审中,韩小宝等四人均提出,在犯罪过程中,罗倩倩曾提出增加嫖资,并与郭红星进行了具体商谈。但法院以无证据支持,不予采纳。

在丁维洲的《刑事上诉状》中,他写道,罗倩倩在第二天早上离开后,回到所在的美发厅曾委托其老板和郭红星联系,要求增加嫖资3000元,因为没有谈妥,罗倩倩向公安机关报案。而这个老板当时恰好是兴平市公安局的一位工作人员。

几名被告人的家属也向澎湃新闻表示,这个老板名叫许科团,是公安局的一名协警。

丁维洲的一审辩护律师史伟斌也清楚记得,事情发生后,小姐打电话要钱,钱没要到手,然后报了案。“该案情公安局的案件没有显示出来。主事的人是公安局一个协警,他开了那间发廊,案件发生后他就被辞退了。开庭时,我就把这个问题提出来了,但没人听。”

不过,发廊老板许科团案发时到底是不是一名协警,案发后有无受到法律的制裁,目前缺少权威信息的佐证。

如今,“辣妹”美容美发厅早已消失不见了,而罗倩倩与许科团也难觅其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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