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交通事故处理给指引更好
茶掌柜 (记者观察)
没有哪一个司机愿意在撞车(哪怕是轻微的擦撞)后,和另外一个司机站在马路中央扯皮。一则不安全,车水马龙身边过,很容易被撞;二则堵了道路,后边的司机不停按喇叭,挡了其他人的道,时间久一点良心上也过不去。
媒体称,根据禅城警方统计,今年上半年的交通投诉中,因扯皮导致堵车引发投诉比例上升了23%。路上发生事故扯皮而导致整个交通路段堵塞,会造成整个公共资源的浪费,实质就是因为要争取个人的权益而损伤了更多人道路行驶的权益。
因此,我赞同近日禅城交警出台的新规:8月1日起,在禅城区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按规定立即撤离现场导致交通拥堵的,或被罚1000元,吊销驾驶执照。禅城交警还提醒市民,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当事人之间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应当即行撤离现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当事人应当迅速报警。
可细心琢磨就能发现,在发生汽车交通事故后,如果没有造成人身伤亡,且双方对事故事实和成因无争议,那么两个司机当然不会扯皮,不扯皮也应该不会刻意留在现场,挡住道路阻碍公共交通。只有存在争议,双方无法判断事故责任方是哪一方,哪一方是主要赔偿者、比例多少,才会产生扯皮。
可按照禅城交警的说法,凡在禅城区道路内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即行撤离事故现场而未撤离,根据相关规定,处1000元罚款,或并处吊销驾驶执照。这就是说,不管这个交通事故给车主带来的财产损失有多大、对方有多大责任,有无争议,只要人没有受伤,就应该自行撤离现场,哪怕是双方开到另外一个地方去扯皮。
问题就在于为什么司机会在马路中央扯皮呢?还冒着生命和被罚款的危险。原因在于司机觉得各有各的理,只有保留现场才能得到交警的一个较为公平的责任认定,损失的钱倒是小事。因此很多时候,司机是为了公平赔偿在扯皮,而非赔偿。
那么,司机此时最想要的,就是报警后交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事故认定和快处快赔的处理。可是,交警和“快处快赔”服务资源都是有限的。在车辆暴增的佛山地区,道路交通事故越多,交警和“快处快赔”服务的效率就会越慢。何况,禅城交警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及其五个镇街服务点,服务时间为每天早上7时至晚上9时。此时段区间之外再早一点、再晚一点,都没办法“快处快赔”了,那么扯皮也是少不了的。
2008年,北京市开始实施《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轻微事故当事人自行处理率从刚施行时的30%左右上升到目前的70%以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道路拥堵与《办法》施行前相比减少了60%。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该办法对当事人如何自行撤离现场、如何自行确定事故责任、如何填写《协议书》、如何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等作了详细规定。
这种指引将相互扯皮、等待警察处理变为事故双方自行处理事故,且有相对公平、规范、透明的处理规则,极大节约了交警服务资源。禅城在严厉出台惩罚措施的同时,不妨借鉴这个办法试一试。(胡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