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窃182辆车车牌后留纸条索赎金 获刑两年半

12.06.2015  14:00

男子盗窃182辆车的车牌后留纸条索赎金

其中18名车主汇款后取回了车牌,偷车牌的男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刑两年半

东莞时间网讯 凌晨2点至3点“扫街”偷车牌,还留下联系方式向车主索赎金,要求汇款100元—300元至指定账号就告知车牌下落,不汇款则将车牌卖给他人套牌。22岁的李某携带螺丝刀盗取车牌近200块。

近日,市第三人民法院判决李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法院分析这些盗窃案发现,被盗车辆全部停靠在出租房、路边、酒楼附近等无人看管的地方,大部分车主发现车牌被盗后第一时间报了警。也有部分车主为了避免补办车牌的麻烦,汇款了事。

毛贼深夜“扫街”偷盗车牌

2014年3月2日至9月5日期间,李某一般选择凌晨2点至3点,在樟木头镇、横沥镇、大朗镇、茶山镇、桥头镇、黄江镇等地,使用螺丝刀盗窃车前牌,并留下写有联系电话的纸条,将纸条放在车辆雨刮处,要求车主汇款100元至300元不等至其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威胁不汇款即将车牌卖给他人套牌;若车主按照其要求汇款,李某即电话告知其车牌藏匿地点,车主可自行取回。

李某以这种伎俩在樟木头镇、横沥镇等镇街作案多起,查证属实的有182宗。

被盗车辆一般都是随意停放

“一般会选择停靠在出租房、路边、酒楼附近等无人看管的车辆下手。这些车辆没人看管,也没有摄像头。在夜里进行盗取风险很小。”李某落网后表示。

被盗车牌一般是藏在车辆附近的草地、下水道等地方。李某沿路“扫荡”过去,一般是隔几辆车盗取一个车牌,留下写有自己电话号码的小纸条离开。等车主打电话过来联系,李某就向车主索要100元至300元不等的赎金。如果车主将钱汇进银行卡内,李某就通过网上银行查询,一旦钱到账后,就主动打电话告诉车主车牌藏在什么地方。

车主汇款取回车牌后不再报警

据统计,182宗被盗车牌案件中,有164位车主发现车牌被盗后,第一时间选择报警;有18位车主发现车牌被盗后选择了向小纸条留下的联系电话打电话,按照李某的指示汇款到指定账号,取回被盗车牌后不再报警,仅有1位车主是汇款后由于没有找到藏匿车牌,而打电话报了警。

据多位车主透露,之所以汇款,是觉得如果能花几百元拿回车牌,也就不用那么麻烦去补办车牌了。“取回车牌了就不用报警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对于为什么不报警,不少车主表示。车牌是由法定机构核发的汽车上路行驶的法定凭证,车牌的首次取得以及补领均需要履行法定的程序,需要花时间成本及经济成本,而李某正是利用了车主怕麻烦的心理,在较短时间内疯狂作案,通过盗取、藏匿车牌并留下联系方式,要挟车主向其汇款,以达成勒索的目的,不仅对车主本人造成损失,也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

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刑并罚款

市第三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敲诈勒索,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该院判决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