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淘汰6838辆黄标车 提前淘汰将补贴

11.10.2014  13:24

  本报讯  (记者练海林  通讯员马传胜)根据省相关文件要求,我市今年内将淘汰6838辆黄标车。日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制定出台《梅州市黄标车淘汰补贴方案》(下称《方案》),对我市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实施经济鼓励政策。

  黄标车是指尾气排放水平低于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标准的柴油车,由于尾气排放控制技术落后,排放量相当于新车的5至10倍,而且排放浓度高、排放的稳定性差。从去年11月起,梅州城区就对黄标车采取限行的措施。

  《方案》明确,补贴对象为今年淘汰的黄标车(到期报废和强制注销的黄标车不在补贴范畴)。补贴时间从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属于淘汰补贴范围内的黄标车需满足四个条件方可申报:2014年1月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本市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非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车辆保持完整性,不得无故私自拆除车辆配件。

  补贴标准为:在原有报废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每辆黄标车增加补贴1600元。车主填写补贴申请表(可以从市环保局网站下载,也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市车管所领取),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复印件等资料,到市车管所办理车辆登记注销手续,并持经市车管所核定的上述材料,到市环保局服务窗口办理补贴申请手续,经审核后,补贴将直接拨付到车主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