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亿村官”再受审 辩称所收200万是借款利息
周伟思受审。(资料图片)
周伟思“双指”期间主动交待算自首?
“20亿村官”昨再受审,控辩双方都补充了新的证据,激辩三大焦点
周伟思在“双指”(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期间主动交待是否算自首?他收的200万元是借款利息还是贿赂?昨日,原深圳龙岗南联村官周伟思涉嫌和他人共同收受5600万的巨额贿赂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
昨日上午10时,身穿灰色囚衣、身材矮胖的周伟思再次被押到法庭的被告席。和周伟思同庭受审的,还有深圳市泰德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泰德建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范胜命,以及深圳市龙岗区南联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泰德建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泰德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三家被告单位。
庭上,控辩双方都补充了新的证据:深圳市检察院补充了龙岗区监察局的一份说明,证明周伟思到案和交待案情的经过;周伟思和范胜命的辩护人则分别提交了银行授信证明、存取款清单等新证据。双方围绕三大焦点展开激烈辩论。
周伟思被控三宗罪
1
受贿罪:
伙同他人受贿4900万
据起诉书指控,周伟思在担任南联社区居委会主任、南联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常务副站长期间,接受南联小学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开发商天基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叶平东的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该项目的开发及拆迁工作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叶平东贿赂共计人民币4900万元。其中,周伟思伙同泰德建公司实际控制人范胜命收受人民币4500万元(周伟思分得人民币2000万元,范胜命分得人民币2500万元)。此外,周伟思又单独收受了叶平东的好处费人民币400万元。
2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受贿700万
同时,起诉书指控周伟思还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涉嫌收受好处费人民币700万元。周伟思在担任南联社区居委会主任期间,为天基公司旧城改造项目争取开发权提供帮助,收受天基公司董事长叶平东好处费人民币500万元。其在担任南联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长期间,在建设南联股份合作公司统建楼项目中,收受合作方泰德建公司实际控制人范胜命给予的好处费人民币200万元。
3
单位行贿罪:
向城管领导行贿港币20万
另外,周伟思还涉嫌单位行贿罪。其在担任南联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长期间,为使违规建设的南联股份合作公司统建楼顺利建成并通过检查,多次送给龙岗区城管局副局长兼龙岗区土地监察大队大队长、龙岗区查违办副主任何永华共计港币20万元。
控方
虽然周伟思和范胜命自行前往纪检机关接受调查,但根据法律规定,这是在办案机关掌握其违纪违法线索后才交待的,不能算自首,只能算坦白。
辩方
是自首,如果没有主动交待所有的犯罪事实,纪检监察机关是很难查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