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受贿边交廉政金

22.04.2015  11:02

  先后受贿3900余万元,还有310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惧怕事情败露,在案发前陆续主动上交5500余万“廉政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贵州省黔东南州原副州长、凯里市原市长洪金洲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

  点评:避免边受贿边交“廉政金”,从根本上看,还需对官员的家庭财产申报,尽可能地做到“应审尽审,应查尽查”,而少搞“抽查”,决不让贪官产生有一丝一毫的侥幸心理。——张传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