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远医务人员津贴 待资金下达后发放
24.03.2015 13:34
本文来源: Meizhou.Cn
兴宁市一读者:2014年的广东省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已发放。然而,今年1月至3月,兴宁基层卫生院的山区补贴一直未发放。难道这个补贴已经取消了吗?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经兴宁市卫计局与财政部门沟通,根据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14】300号文)规定:以上一年度末的人员数为统计数,省补助的县须于每年的1月31日前,将核实的乡镇卫生院编制及在编人数情况上报省卫计委和省财政厅核实后下拨资金。因此,2015年山区津贴并未取消,待上级资金下达后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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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3.2015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