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需证明“你爸是你爸” 购房要验明“单身”
近日,一些让人无法理解的奇葩证明曝光,引起网络一片哗然。
奇特证明之“证明你爸是你爸”
最近人民日报报道北京市民陈先生出境旅游被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其实这并非个例,50多岁的西安市民刘先生就找到华商记者说,最近他为自己办理户口迁移,没想到派出所让他先证明“我爸是我爸”,为了这份证明,刘先生也是拼了,不仅请91岁的老父亲回原单位开证明,还四处奔波,从1963年父亲的干部履历表中找到他是他爸儿子的“蛛丝马迹”。不过最悲催的是,拿到这份证明后,刘先生还是迁不了户口……
刘先生家过去住在西安市莲湖区甜水井,1997年左右当地甜水井区域拆迁,一家人分到了高新区科创社区泰祥花园小区的一所房子。当时刘先生和母亲、妻子、孩子等人的户口都在西大街派出所,刘先生的父亲是名老师,户口一直在长安区的学校集体户里,直到老人退休后才将户口迁到西安公安莲湖分局红庙坡派出所。早些年刘先生单位分房,他就将自己的户口迁到了高新区富裕路派出所。不过最近单位的房子要拆迁了,刘先生就想到,将户口迁回到自己住了多年的祥泰花园小区所在的高新路派出所。都在高新区,又是本市范围内迁移,这个户口迁起来应该不难吧?
没想到他去高新路派出所时,户籍警让他在其它手续之外,还要开具一份随迁人员关系证明,“他们让我证明我爸是我爸。”没办法,刘先生就让91岁的老父亲回到当年工作的学校找档案证明,但刘老先生的档案在长安区教育局,于是刘先生又找到当地教育局,最终从父亲的档案里找到一份1963年制作的干部履历表,其中有一处家庭主要成员信息栏内记录了刘先生作为长子,当时只有8岁,上小学一年级。
一星期办了5个证明 单身身份才被认可
“跑了一周,拿到5个单位出的5份证明,房管部门还让我写了份承诺书,才给我办理了房屋买卖手续。”昨日上午,家住西安市雁塔区62岁的赵女士说。
1988年,丈夫去世后,赵女士一直未再婚。去年,她想把名下的一套房屋卖掉,房管部门要她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一份“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我的户口本上写着我丧偶,之后我就一直没再婚,但房管部门说还是需要‘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赵女士回忆,她就去了雁塔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档后,给她出具了一份从1988年至2008年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