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迅速贯彻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12.10.2014  01:24

省安委会迅速贯彻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

领导小组会议 精神

 

为及时贯彻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推动我省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工作,2014年10月11日上午,省安委办组织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以及省有关单位召开座谈会,认真传达学习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特别是胡春华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广东省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分解改革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加快推进我省安全生产改革试点工作。省安委会副主任兼安委办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省安委办副主任、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冯寿宗和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工商局、质监局、法制办、海洋渔业局、旅游局、广东海事局、广东保监局等15个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要求;是提高全省安全监管监察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需要;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加快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需要。我省通过积极争取,于今年7月被国务院安委会列为全国开展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的8个试点地区之一,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省安委会根据试点要求和省委有关全面深化改革的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广东省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我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责任感,结合本系统、本单位的工作职能和安全生产实际,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以实际行动推动安全生产改革试点工作开展。

会议强调,要按照省委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的要求,紧跟中央改革节奏,加快改革推进步伐,狠抓改革任务落实,在推动重点改革上取得突破,尤其要紧紧围绕《广东省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确定“1+9+3”改革任务(“1”是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9”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9大体系;“3”是建立完善3个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下大力气狠抓安全生产领域各项改革任务落实。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各单位要制定配套的细化工作方案,做到工作任务、责任和时间节点“三个明确”,有序推进安全生产改革试点各项工作;要加强学习宣传和情况反馈,形成改革合力、注重改革成效。

会议还结合贯彻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落实《广东省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座谈,参会单位结合各自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改革任务,提出了工作思路,交流了工作,并就一些存在问题进行了初步研讨,凝聚了深化改革的共识。(局人事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