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调查队: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加快建设法治统计

08.12.2015  16:13
建设法治统计是国家调查队的重大政治任务,是现代统计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有效举措。建设法治统计,国家调查队责无旁贷。

   原标题: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加快建设法治统计

  作者:国家统计局揭阳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郑祖辉

  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先后于1996年和2009年经历了两次重大修订。《统计法》从无到有,实现了统计执法有法可依,是依法治统里程碑式的重要事件。

  三十二年来,《统计法》作为统计调查工作的法律后盾,为统计调查的信息、咨询、监督的职能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全新战略部署。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把统计改革发展纳入法治框架、法治轨道。这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调查部门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统计工作任务和力量的矛盾仍然突出、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意识仍较薄弱和执法检查客观难度仍较大等困难,国家统计局揭阳调查队作为政府统计部门,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更好地服务“十三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就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强化应用法治方式,提升依法调查能力,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统计建设。

  建设法治统计是国家调查队的重大政治任务,是现代统计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有效举措。建设法治统计,国家调查队责无旁贷。我们要更好地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使依法统计调查成为统计调查系统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使依法配合国家调查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使依法治统成为统计调查工作的新常态。

   一是有字当头 ,进一步加强法治统计的组织领导。统计调查工作者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统计法治工作的重要性,正确理解统计法治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做到心中有法,坚定法治信仰;脑中有法,强化法治思维;手中有法,善用法治方式,切实保障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并落实统计法治工作机制,落实人财物等基本保障,做到组织有方,保障有力,措施有效,推进有序,确保统计法治工作积极有为。

  二是实字着眼 ,进一步深化法治统计的队伍建设。要着眼于实,立足于学,全力抓好法制学习,切实深化队伍建设。要落实学习计划,引导全体干部重视学习,乐于学习,善于学习,实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确保干部参学率;要做实协调服务,坚持季度法规培训,通过开展业务研讨、加强业务培训、执法实践和典型案例分析等形式,在互动中学习提升,化解学习困难度;要抓实督学促学,充分利用《广东省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系统》和年度学法考试,督促在线学法用法及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保证学习高质量,不断提升统计调查工作者的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为统计执法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

  三是细字着力 ,进一步创新法治统计的普法宣传。要充分认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苦性,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要把握时间节点,利用网络平台,借力新闻媒体,发挥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创新开展“一战到底”统计法规知识竞赛、统计调查灯谜会猜等活动,突出重点对象,并积极借助各类统计年报和专业培训会议,继续大张旗鼓地开展统计法制宣传。要着力于细,细化方案,注重细节,细心组织好每一项普法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实效,让社会各界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提高统计调查工作在社会各界当中的知晓度,扩大统计调查工作的社会覆盖面。

  四是严字着手 ,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认识统计执法工作,带头严格守法,敢于严格执法。要以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强化统计调查业务基础工作为目的,努力深化统计执法和案件查办工作,保证源头数据准确性、真实性、实时性,为确保数据质量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勇于担当,履职尽责,落实好统计调查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制度,按照程序开展常规执法检查,对统计违法行为要大胆作为,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敢于亮剑,坚决维护统计法权威。

  与法同行,法助我威。统计依法行政的三十多年,见证了统计从传统走向现代的进程。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更加深入人心,新时代的统计调查人定能以稳健有力的步伐,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基本理念内化为统计调查工作的思维模式和组织方式,用法治精神凝聚统计力量、推进统计改革、夯实统计根基、提高统计质量,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调查建设,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决策科学化,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准确可靠的统计数据和调查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