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惠华航663”自卸砂船扩大经营范围航行港澳航线的批复
博罗县华安航运有限公司:
你司博华航字〔2014〕13 号文悉。经研究,同意你司经营内贸航线的“惠华航663”自卸砂船(总吨位2977、净吨位1667、载货量5061 吨、主机功率2×582KW)扩大经营范围,运输砂石料(依据你司与深圳市金合港湾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的砂石料出口香港、澳门运输协议),航行广州、江门、惠州、东莞、中山、深圳、珠海各市所属口岸至香港、澳门航线,航行有效期至2016年 10 月10 日止。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船舶、船员证书。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4 年10 月15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省边防局, 广东海事局, 海关广东分署,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深圳边检总站,深圳、黄埔海关,深圳海事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广东省船舶检验局深圳分局。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4 年10 月1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