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煤矿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通报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16〕28号)

14.03.2017  20:34

粤安办明电〔2016〕28号

 

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煤矿

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通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顺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黑龙江七台河市景有煤矿“11·2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6〕19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6〕2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中央和省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11月29日,黑龙江七台河市景有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截至12月2日已造成21人遇难、1人被困。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目前已造成32人遇难。这两起重特大事故,再次反映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极端严峻性,暴露出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存在不落实、组织不得力、动员不到位、检查不深入、整改不及时等突出问题,尤其是受到矿产品价格上涨的利益驱动,违法违规冒险生产问题突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这两起事故都发生在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性质恶劣,影响很坏。两起事故虽然发生在省外,但是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我省也不同程度的存在,必须引起高度警觉。

11月27日召开的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胡春华书记、朱小丹省长等省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进行了动员和部署。12月4日再次召开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胡春华书记、朱小丹省长等省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极端严峻性、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艰巨性,做到“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看待”,从血的教训中警醒起来中,认真查找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对当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督促、再落实,以坚定的决心、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扭转以往岁末年初重特大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重点解决大检查工作不负责任、不结合实际、照搬照抄,只说不动、虎头蛇尾、写个总结了事,上热下冷、覆盖面小,检查活动不认真、走过场,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查不出重大隐患,发现隐患整改要求不明确、督促整改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尤其是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和落实到具体负责的机构、岗位、人员。要认真研究部署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有效措施,确保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规定,做好自查自纠自改的记录,自觉把安全生产各项规定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扎实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查清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风险点危险源发布情况,制定风险点危险源清单,落实好风险评估、评级、管控的一系列措施,实行风险点危险源闭环管理,加强对重点风险的重点监管,切实解决“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从根本上、源头上实现事故可防、可控的目标。

三、以严格监管执法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过程作为大整改、大落实和化解风险、消除隐患的过程,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抓住不放,能够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的要及时提出。对重大事故隐患要依法停产整顿并挂牌督办,督促企业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深刻认识到自身担负的安全监管职责,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坚决依法从严查处。要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将隐患屡次整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黑名单”并向全社会公开曝光,切实做到失信惩戒。要严肃事故查处,实行“一岗双查”,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要加强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近年来较大以上事故和典型一般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反思和总结本部门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关心、爱护和帮助安全监管干部,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力度,把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监管执法上来,把人员和力量集中到监管执法上来,强化对各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引导安全管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敢于担当、敢于执法,做到能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勇于安全监管执法的浓厚氛围,更好地发挥安全监管的效能,更好地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  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黑龙江七台河市景有煤矿

              “11·2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

              〔2016〕19号) .PDF

            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

              “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

              〔2016〕20号) .PDF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