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两起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

25.08.2014  18:18

关于近期两起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

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4日,梅县雁洋矿业有限公司对坑石灰岩矿正在-25米中段一石门地茎2号工作面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l人死亡。广东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采场286台阶中基公司废石回收点的钩机旁发生一起维修钩机事故,造成l人死亡。这两起事故暴露出金属非金属矿山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员工安全意识薄弱,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同时反映出我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扎实开展“八打八治”专项行动。 各地要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粤安〔2014〕17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八打八治”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严格落实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五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二、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各地要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双十条”的宣贯工作,认真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提高员工安全素质。要扎实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矿长谈心对话活动,进一步提高矿长的思想意识、安全意识和红线意识。要认真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三项岗位”人员所有矿工观看播放事故警示教育片,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三、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各地要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查处事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特别是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或多起事故的企业,要按照《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类型及标准》(粤安监〔2014〕22号)和《广东省安全监管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则》的精神,提请检察司法机关介入。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要依法暂扣和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其他有关证照,对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相关执业资格和岗位证书,要敢于亮剑,敢于重典治乱。

 

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