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广东还不能办不动产登记 过渡期林权证仍有效
11.03.2015 10:11
本文来源: 新浪广东
信息时报讯(记者 刘军 实习生 余嘉卿 通讯员 陈舒燕) 2015年3月1日,《不动产暂行条例》开始实行,国内第一本有关林权的不动产登记证已经在江西省发出。昨日,广东省林业厅作客“民声热线”,省林业厅厅长张育文表示,目前广东省还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国土局还在制定相关的实施条例。在此过渡期内,林权证仍旧有效。
2015年3月1日,《不动产暂行条例》开始实行。 那么《不动产暂行条例》的实施能否解决这些山林纠纷和历史遗留案件呢?
广东省的国土面积61%以上是林地,现在已经成立了由国土资源厅牵头、林业、农业、建设多个部门共同配合的机制。省林业厅厅长张育文表示,由于广东省市县还没有成立不动产登记部门,不动产登记还需要一个过渡期。在不动产登记的实施细节出来前,林权证继续有效。
“实施细节出来了,我们就按照不动产登记的实施细节来办理。”张育文说,对还没确权到位的,此次不动产登记必须一步到位,处理好这些还没理清的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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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15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