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防寒保暖工作的紧急通知

24.01.2016  17:22

  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强寒潮防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23日上午省政府召开的进一步做好寒潮防御再部署、再落实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防寒保暖工作,确保群众平安渡过低温冰冻天气,省民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防寒保暖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全力以赴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寒保暖救助责任

  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干部职工取消休假,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全力以赴投入当前群众防寒保暖救助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迅速成立工作组,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防寒保暖救助工作,特别是对低保、特困供养、困境儿童、优抚、空巢和独居老人等各类民政服务对象的防寒保暖和生活情况要进行全面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救助帮扶台账,落实帮扶救助措施。

  二、加强保障,有效开展临时安置救助

  各地要及时开放各级救助管理站和临时救助避寒场所,开展好临时安置救助,及时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要加大救助巡查力度,组织力量深入城乡社区,逐街、逐村、逐巷、逐户展开拉网式巡查救助,积极劝导防寒保暖条件较差的高龄独居老人等困难户、生活无着人员和流浪乞讨人员入所避寒,要为他们提供充足的食品、饮用水等基本生活物资和棉衣、棉被等御寒物资,并配备适当的取暖设备,确保不因寒灾冻死、饿死一人。要积极组织发动村(居)民委会工作人员、社区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等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帮助社区困难群众应对低温冰冻天气;定期上门探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高龄独居老人、困境儿童,避免发生意外。通过媒体等渠道将救助政策、救助电话等信息广而告之,呼吁全社会参与,确保有需要的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三、加强值守,做好情况收集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和通讯畅通。要及时收集、报送防寒救助工作情况,为政府开展救助工作提供依据,做到每日一报,每天下午3时前将开展防寒保暖救助工作情况有关书面材料,以及填好的《各地防寒保暖救助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以市为单位报省民政厅(救灾处)。同时要密切关注舆情、社会面动态和重点活动区域情况,畅通群众合法诉求表达渠道,及时报告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