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出台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
为贯彻落实2016年全省统计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3月21日,广东省统计局印发《关于深入贯彻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全年工作目标,详细制定重点工作任务责任清单,提出工作要求,推动工作责任向各地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各单位传导。
《实施意见》把全年主要工作任务分解为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持统计改革创新,加大依法治统力度,推进服务型统计建设,扎实开展农业普查工作,完善部门联动机制,筑牢统计工作基石以及加强队伍建设和机关管理等八大方面内容,具体包括27项工作任务。每一项任务都确定了领导责任人、承办和协办单位,规定了完成时限。相较往年,该《实施意见》把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摆在突出位置,强调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工作、作风建设作为抓好各项工作的引领,为广东统计事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实施意见》强调,全省统计系统要认真学习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上来,统一到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现代统计体系的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十三五”时期改革发展新思路上来,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进统计改革创新,加强统计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高质量完成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全省统计事业良好开局。
为保证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实施意见》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省统计局负责同志要切实肩负起领导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不仅要主动承担“第一责任”,而且要将工作责任传导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各地要主动认领任务,以工作责任制推动统计改革发展。 二是细化工作措施,高效有序推进。 各责任单位要对任务进行再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要强化调查研究,加强上下左右联动,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各地要对各项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完善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配合省统计局顺利完成各项任务。 三是加强跟踪督办,抓好贯彻落实。 要把各项重点工作列为全年督查重点事项,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对各项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要按照工作流程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切实推动整改工作,确保重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各地要把抓工作落实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督查问责,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