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征拆工作的有序进行 芹洋半岛两房屋被依法强拆

02.04.2015  11:45

  梅州网讯  (记者钟智跃  特约记者曾仕谦  通讯员邝逸平)昨日上午,位于梅江区金山街道福长村的两座“钉子户”房屋被依法拆除。目前,芹洋半岛品牌战略发展区征地拆迁进入扫尾阶段,为保障征拆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相关司法程序,对“钉子户”、“难通户”采取依法强制拆除。

  据了解,两座被拆除房屋属同一被征收人陈某,总建筑面积约578平方米。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其房屋的评估和相关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规定,陈某房屋、地上附着物等的货币补偿数额为人民币210多万元。昨日上午9时许,实施依法强制拆除工作的执行人员先对该房屋进行屋内物品清理登记,并事先告知被征收人,维护被征收人应有权利。清理工作完毕后,该房屋被拆除(如上图)。

  据芹洋半岛征收工作组人员介绍,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梅江区人民政府于2014年9月向陈某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将补偿款提存至公证处。陈某未在限期内交出房屋,也未申请行政复议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梅江区人民政府依法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目前,芹洋半岛征地拆迁工作已进入扫尾阶段,坟墓迁移、附着物补偿工作全面完成;已签约集体土地2691.84亩,占99.3%;签约房屋1649座,占98.9%;拆除房屋1432座,占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