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不服违建被拆强住镇政府被行政拘留7日

04.12.2015  10:12
工作人员前来制止,官某置若罔闻,甚至还在镇政府内生火煮饭,严重扰乱水口镇正常的办公秩序。然而,10月30日、11月24日,官某又用同样方式扰乱镇政府工作秩序。对此,兴宁公安机关依据国家法律对官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本报讯  因违章建筑被强制拆除,兴宁市水口镇的一村民竟然拖家带口多次搬进镇政府“住”下来,扰乱政府机关办公秩序。这种行为已触犯法律,日前,村民官某再次到镇政府闹事时,水口派出所民警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将他带离现场,并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11月24日上午10时左右,水口镇水洋村陶上屋的村民官某带着4个未成年的孩子又来到水口镇政府大院,将桌椅、被褥、锅盆搬到国土所门口,看样子是准备“住”在镇政府。工作人员前来制止,官某置若罔闻,甚至还在镇政府内生火煮饭,严重扰乱水口镇正常的办公秩序。据了解,前几个月,官某因未报建就在刘、朱两姓有争议的地方建房,引起两姓家族之间较大的纠纷,当地政府迅速调解,并于9月29日将违建房屋依法强制拆除。没想到第二天,官某夫妇带着4个孩子和日常家居物品强行“住”进该镇国土所办公室,要求政府建好房子还给他们,经工作人员做工作后离开。然而,10月30日、11月24日,官某又用同样方式扰乱镇政府工作秩序。对此,兴宁公安机关依据国家法律对官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彭国通  温永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