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停靠公交车站罚1000元 惠州交警:谣言

22.11.2015  15:05
目前惠州车辆违法停靠在公交站前后的,都按照违法占用公交车道来处罚,罚款标准是罚款200元不扣分。

  本报讯 (记者谢楚琪)“各位注意了!从今天起所有的公交站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一旦被拍最高处罚1000元,大家注意了哦!”近日,不少市民在网络社交工具中纷纷转发该条信息。记者核实发现,在我市该违法行为的罚款是200元不扣分,并非传言中的罚款1000元。

  不过,处罚1000元的规定并非空穴来风,这是深圳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我市交警部门表示,目前我市车辆违法停靠在公交站前后的,都按照违法占用公交车道来处罚,罚款标准是罚款200元不扣分。

  有细心的市民发现,在江北德赛大厦前的公交站、东平吉之岛门前的公交站等市区多个车辆和人流量比较大的地方,都竖有一块“违停拍照”的牌子,但并不是每一个公交车站都有,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是不是意味着,没有竖这个牌子的公交车站,普通车辆就能随意停靠,不会被罚呢?

  对此我市交警部门表示,只要在公交站的道路旁有黄色标线的,代表的就是禁停。目前我市总共有6个公交车站竖有“违停拍照”的牌子,都是根据收集市民意见后,发现这些地方有非常普遍的违停情况,才竖起来的。在这些竖有牌子的公交车站,只要有违停就会被拍照。而在没有竖“违停拍照”的公交车站,我市交警部门也会定期派工作人员进行人工拍照违停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