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涉违纪违法领导干部无一人因创新失误“得咎”

20.04.2016  09:33

  今年省国资委计划巡查8到10家企业

  广州日报讯 (记者汤南、耿旭静 通讯员国资纪、李利君、陈竹媚)去年广东国资国企反腐立案218宗,收缴违纪金2000多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亿多元,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广东省国资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中了解到,国企腐败存共性,工程建设领域成腐败重灾区,且“一把手”腐败突出。今年省国资委计划巡查8到10家企业,实现巡查全覆盖。

  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小刚透露,2015年,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共收到举报件1011件,核查问题线索863件,实名举报核查率100%;立案218宗,“两归”、“两指”20人,已移送司法机关17人;其中省国资委纪委系统立案184宗,是2014年立案数的3.7倍;“两归”、“两指”19人,已移送司法机关12人;收缴违纪金2000多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亿多元。

  一些企业在工程建设、对外经营、内部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监督盲区和廉洁风险,违规违纪问题频发,这其中,工程建设领域问题尤为突出,已成为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灾区。近日,省国资委党委巡察办结了年度巡视巡查发现的111个具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其中工程建设领域的问题有26个,占比23.4%。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王衍诗在会议上表示,广东向来富于改革精神和首创精神,因此,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始终坚持“三个区分”原则(即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而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有法不依的行为区分开来,把为加快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故意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

  “近年来,我们查处的涉嫌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中,没有一个是因为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而受到追究的。”王衍诗表示。

  据悉,今年省国资委将实现巡查全覆盖。省国资委2016年计划巡查8至10家企业,实现21家省属企业每家至少有一个下属企业接受巡查的目标,做到巡查一个企业,辐射一个集团,解决一批问题。

  查处涉“一把手”案占比25%

  有的企业内部民主决策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缺失,难以对主要领导形成有效制约,导致“一把手”腐败现象突出。2015年,省国资委纪委系统立案审查的人员中,涉及各级企业“一把手”的共46宗,占比25%。据悉,去年4月接受组织调查的广新海工公司原董事长李统安,在任职期间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企业用人及重大经营事项均由其说了算。调查发现,该企业所经营项目存在违规招标、内定中标人、利用工程操作进行利益输送等问题,134个基建项目中超合同价结算的项目共75个;一些项目设计修改率过高,加上管理不善,工期严重延误。

  此外,一些企业还存在领导人员遵规守纪、依法经营的意识十分淡薄以及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等问题。比如,有的企业领导人员将家属、亲戚、老乡安插在公司部门或下属企业担任要职,分别把持着工程管理、人力资源、资金财务等重要领域,蚕食、围猎国有资产。2015年,省国资委纪委系统立案审查的案件中,涉案人员3人以上的案件95宗,占比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