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失信惩戒”

16.01.2015  12:36

  江苏省近日公布《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从2月1日起,江苏驾驶人出现违法行为,不仅面临罚款记分,还将面临失信惩戒,一年内闯红灯、超速等累计20起以上属于失信行为。较重、严重失信与评优评先、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等挂钩。

  点评:交通违法令人深恶痛绝,江苏把驾驶人违法跟个人信用挂钩,充分显示了当地整治交通违法的决心。期望能给各地带来示范作用。——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