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3年来追回外逃人员2442人 追赃85.42亿

10.12.2016  12:04

  今年11月16日,在首都机场,“百名红通”头号嫌犯杨秀珠走下飞机。新华社发

  去年6月21日,公安人员在首都机场押解犯罪嫌疑人。

  12月9日,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反腐败日。中央纪委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以来,我国已从7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2442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397人,追赃金额85.42亿元人民币。今年1至11月,追回外逃人员908人,追赃金额23.12亿元。

  追逃成果 “百名红通”已有37人落网

  今年11月16日下午3时许,一架从美国飞来的航班在北京首都机场降落。

  “百名红通”头号嫌犯、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走下舷梯,历时13年、辗转多国的逃亡生涯宣告结束。

  这名曾经表示“死也要死在美国”的“头号红通”归案,在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进程中刻下新的印记。

  2015年4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红色通缉令。“百名红通”一经发布,就引起海内外高度关注。

  截至目前,“百名红通”人员中已有37人落网,其中,今年以来落网19人。追逃“百名红通”人员只是海外追逃追赃工作的一部分。

  2014年,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立,由中央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银行等8个与追逃追赃工作密切相关的单位组成。

  今年追回908名外逃人员

  2015年4月,在中央追逃办统筹协调下,“天网”行动拉开帷幕。

  该行动由多个专项行动组成:公安部牵头开展“猎狐行动”,重点缉捕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和腐败案件重要涉案人;最高检牵头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重点抓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中央组织部会同公安部开展治理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入境证照专项行动。

  从“天网2015”到“天网2016”,行动接续开展。兵分多路、同步发力、整体推进,剑锋所指,对外逃腐败分子形成前所未有的震慑。

  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1月至2016年11月,我国已从7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2442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397人,追赃金额85.42亿元人民币。今年1至11月,追回外逃人员908人,追赃金额23.12亿元。

  反腐外交 设立反腐败追逃追赃中心

  今年9月,世界瞩目的G20杭州峰会举行。在峰会取得的丰硕成果中,除了经济议题,还有一项内容备受关注。

  G20各国领导人一致批准通过《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在华设立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这是我国积极开展反腐外交,推动构建国际反腐新秩序的又一标志性成果。

  2005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我国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2014年11月,亚太经合组织第26届部长级会议在北京举行,在中方推动之下,会议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成立APEC反腐执法合作网络。

  今年G20杭州峰会通过的3项成果,特别是《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内容涉及拒绝腐败分子入境、建立个案协查机制等多个方面,明确要求各国为追逃追赃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9月23日,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在北京正式揭牌,这是第一个面向G20成员国开展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的机构,将为我国海外追逃追赃提供智力支持。

  与46个国家签署引渡条约

  9月19日,公安部对外公布“猎狐行动”工作组将浙江省公安机关通缉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从法国押解回国的案件,成为中法引渡条约生效后两国间首次成功引渡逃犯。

  9月22日,与加拿大正式签署关于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的协定,为追逃追赃工作提供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成为我国就追缴转移到境外的犯罪赃款对外缔结的第一项专门协定。

  11月21日,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第十四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基于JLG的中美反腐败合作机制日益完善,成果有目共睹。两年前中美在JLG框架内确定的5起重点追逃案件中,3起案件(包括杨秀珠案)所涉犯罪嫌疑人回国自首,其余2起案件所涉犯罪嫌疑人在美国被逮捕或被判处监禁。

  外交部9月底的数据显示,我国已与近60个国家签署了79项司法协助条约,与46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反腐外交不断打开崭新局面,我国在国际反腐合作中的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不断增强。

  积极评价 国际追逃追赃体系更完善

  11月16日,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网站发布中国接受《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一周期履约审议报告执行摘要。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审议机制安排,作为缔约国的中国,自2013年7月起接受履约审议。

  摘要积极评价我国反腐败的成功经验和良好做法。摘要认为,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的领导层更加重视反腐工作,展现出持续的、坚定不移的决心,更多腐败案件被成功起诉。

  我国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2016年1月至11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共派出32个代表团出访43个国家和地区,接待35个外国代表团组和4个国际组织来访,签署和续签6个双边反腐败合作谅解备忘录,13次为54国、1个国际组织来访团组专题介绍中国反腐败工作,全年主办8场相关国际会议,出席13次各类国际会议。

  我国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和成果,占据了国际道义制高点。

  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制定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信息统计报告制度,目前一个全国联网、动态更新的外逃人员数据库已经建立;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护照管理、出入境审批报备制度;重拳整治“裸官”,做好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的抽查核实。

  “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体系建设更加完善,能力更加强大,国际环境不断改善,追逃成果不断扩大。我们的积极工作也在引领国际社会在追逃追赃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注,进行更密切的合作。”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建超说。

  ■新闻背景

  国际反腐败日

  12月9日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反腐败日。联合国设立这一纪念日以彰显国际社会反腐败的决心,并通过举办一系列活动,倡导国际社会为反腐而共同努力。

  2003年10月31日,第58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这是联合国历史上首个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对各国加强反腐行动、促进反腐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大会还决定将每年的12月9日确定为国际反腐败日,以提高人们对腐败问题的重视和对公约作用的认识。

  2003年12月9日至11日,联合国在墨西哥梅里达举行国际反腐败高级别会议,正式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2005年12月14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正式生效,为世界性的反腐败斗争以及国际反腐败合作提供了国际法依据与保证。目前,《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有180个缔约国。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5年10月27日审议并批准了该公约。2007年9月,中国国家预防腐败局正式成立,成为中国首个防腐败机构。

  为促进国际反腐败工作,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和国际刑警组织2008年10月13日签署协议,决定建立国际反腐败学院。该学院于2010年9月2日于维也纳正式成立。学院的主要任务是提供反腐教育和专业培训;进行和促进反腐领域的学术研究;提供与打击腐败相关的技术援助以及促进打击腐败领域的国际合作并建立相关网络。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今年5月发布研究报告说,贪腐受贿等行为造成全球经济每年损失1.5万亿至2万亿美元,约占全球经济总量的2%,而其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成本将更高。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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