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咪表卡需提供押金和充值发票引质疑 广州消委会:不合法

07.05.2017  11:22

大洋网讯 广州中心城区咪表位暂停收费满一个月,五一假期期间,咪表停车IC卡的退卡办法正式公布,车主从5月22日开始有两个月时间可前往咪表公司办公点退卡。然而,退卡需提供当年发票,此举遭到不少车主的质疑。

根据公告,德生、电子泊车两家公司将从5月22日开始,为各自发出的泊车卡办理押金及余额退款。其中,德生公司要求车主退卡时必须提供当年的押金发票,退余额也需提供充值发票。电子泊车公司则要求,车主如果只退卡里的余额,提供原卡即可,不需提供当年的发票;如果退卡,则必须提供押金发票。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省消委会公益诉讼团副团长朱永平表示,退还咪表卡内押金及余额需要发票的要求,属于“霸王条款”。两家咪表公司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嫌疑。

朱永平表示,经过了解,当年消费者购买咪表停车卡时,大部分没有拿到所谓的发票及收据、合同等。咪表公司属于单方面制定损害消费者权益条款且未作说明,因此车主退卡只要出示咪表卡即能证明双方构成合约关系,不需要再靠其他证据证明。

而广州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咪表公司要求退卡必须出示发票的规定是不合法的。消委会建议,“对于发票,消费者本来是有义务提供的,但是如果不小心遗失,消费者只需写一个放弃声明,就可以退回押金。现在是持卡人要退款,企业无需管卡是怎么来的,按余额退款给消费者即可。

广州市交通部门则表示,根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咪表公司不再提供咪表停车服务后,应当按照规定退还停车卡预付款。市交通部门希望两家咪表公司对社会疑虑给予必要的解释,从合法、便民角度进一步简化退卡流程,方便市民退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