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选拔年轻干部变严 要求逐步细致破格提更严
继2014年6月下旬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2014年《意见》”)和7月14日中央召开全国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座谈会后,关于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前期工作正在各省市陆续展开。
可预见的是,新一轮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将更加严格,选拔标准亦更明晰,并有所侧重。
此前,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现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仍然是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之一。一些地方和单位为了达到领导班子年龄结构要求,降低选人用人标准,或者拔苗助长,更有甚者,为了追求年轻化,一些地方搞领导班子年龄层层递减。
四川和浙江等省率先提出具体要求
《瞭望》新闻周刊报道,在最新的选拔和培养年轻干部工作中,中央着眼于今后5到10年乃至更长时间事业发展需要,其根本目标是建设一支来源广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年轻干部队伍。
但中央同时强调,不能简单以年龄划线,不搞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年龄层层递减和“一刀切”等。
根据中国青年报记者查询,四川、浙江、江西和天津等省市均已提出了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的工作要求。
四川省委办公厅首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力争通过5年时间,为全省培养选拔各类优秀年轻干部人才6万名左右”。
四川省在《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文件中提出,要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采取“公开遴选、集中培训、择优选用、跟踪管理”方式;把基层一线作为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的主阵地;确保优秀年轻干部在领导班子调整补充时占有一定比例等。
《实施意见》中还要求,要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到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各个环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四川省泸州市委组织部今年已举办两期优秀年轻干部递进班,专门遴选年轻干部进行3个月的培养。“将在培养年轻干部上出台一系列举措,”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该工作人员还称,泸州市一批干部也参加了数期四川省的厅级干部后备考试。
浙江省湖州市全市、县区以及乡镇的组织系统已经就最新的文件进行了统一学习。“目前已经初步排定了后备干部定向服务乡镇的方案。”湖州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说,“接下来还要考虑对80后年轻干部的选拔,此外会把原来关于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培养的一些政策、文件进行细化和完善,按照新的精神指示落实到位。”
选拔要求逐步细致
上世纪末,党政领导层年龄结构不合理、部分领导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年龄偏大的问题突出,一些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知识水平和领导能力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这成为加强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的背景之一。
1991年9月,中共中央下发《中共中央关于抓紧培养教育青年干部的决定》(以下称“1991年《决定》”),提出“培养教育青年干部是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
此后,1992年、1995年、2000年以及2009年,相关的通知或者意见均有出台。除了这些专项文件之外,《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省部级后备干部制度的意见》、《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也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作出了相关要求。
这些政策实施的成果斐然。
根据2009年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综述,从1982年到2007年,全国省市县三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平均年龄分别下降了8.4岁、6.8岁、5.7岁。截至2007年年底,全国机关干部中45岁以下的占71.5%,35岁以下的占30%;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7.5%。
选拔和培养年轻干部一直以“实现各级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的梯次配备”为目标要求。因此,各年龄层及其在领导班子中的具体比重,文件中均有指出。
1995年,《中共中央关于抓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通知》(以下简称“1995年《通知》”)中指出,经过三五年,年轻干部所占比例要有较大的提高,保证有一批30多岁、40多岁的优秀年轻干部能及时选拔进县以上党政领导班子。市县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正职后备人选中,40岁以下和35岁以下的干部,应分别不少于1/3。
在2000年9月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2000年《意见》”)中,领导班子合理配备的要求是,今后两年,要抓紧选拔一批4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进入省部级领导班子。抓紧选拔一批50岁左右、40岁左右、35岁左右的优秀年轻干部担任省、市、县三级党政正职。在后备干部选拔上, 则没有提及具体年龄和比重要求。
2009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2009年《意见》”),则没有对年轻干部年龄及比重作出具体规定。
根据《暸望》新闻周刊报道,最新的信息中,中央提出省级党政领导班子中50岁以下、市级党政领导班子中45岁以下、县级领导班子中4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要始终保持一定数量,其中要有适量的年轻党政正职。
在对年轻干部的个人要求上,1995年《通知》及2000年《意见》中均把年轻干部革命化放在首位,以及政治素质(包括理想信念、道德品质等),科学文化素养和领导才能。2009年则提出,要加强年轻干部的党性锻炼,提高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000年,首次对年轻干部的学历提出具体要求,如市县两级党政领导职务“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应达到一定比例,提任省部级领导职务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从改革开放以来历年文件来看,年轻干部的主要来源包括党政机关、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2000年《意见》中提出“拓宽选人渠道”,“不仅要从经济相对发达地区选拔,也要注意从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边远贫困地区选拔”,并将优秀留学回国人员也纳入选人范围中。
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看来,历年选拔干部的做法有一些比较明显的变迁。比如有一段时间,民意、投票高就能当选。还有更简单的采取考试竞争上岗。过去有些岗位适合考试,更多依靠知识储备和对情况的熟悉。但有些岗位是有决策性和创新性的,不一定碰到重复的情况,不是光靠考就能找到合适人选的。
破格提拔更加严格
年轻干部的破格提拔问题一直备受关注。1995年《通知》首次提出,要“不拘一格选拔人才”;2000年《意见》中亦有,“既要坚持标准,又要不拘一格”;2009年《意见》中则指出,“认真研究优秀年轻干部成长规律,探索建立破格提拔制度。”
在2014年1月最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指出,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其中特别对不能破格提拔的情况作出了具体规定:不得突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再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等。
在“破格提拔”问题上,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培养不等于照顾。我们不能唯台阶论,但必要的台阶也是要的,一步登天在现在这个时代是行不通的。破格不能“出格”,不能借破格提拔之名行谋私之实。
考核与管理机制是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的重要一环。2000年《意见》提出,建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2009年《意见》提出,要建立年轻干部状况定期分析制度,建立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责任制。
在年轻干部的工作上,基层工作经验是历年所有相关文件中着重提出的一项要求。1991年《决定》规定,对于有培养前途的青年干部,特别是40岁左右的青年干部,要有目的地选派他们到基层去任职锻炼。
1995年的《意见》提出,要鼓励和安排年轻干部到基层、到艰苦地区、到改革和建设的第一线去工作。并提出,对年轻干部有计划地进行交流或岗位轮换。2000年《意见》指出,今后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要把基层工作经历作为重要条件,不愿意到基层或艰苦的地方工作的,不能提拔重用。
此后,2009年《意见》中对基层工作单位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其中指出,加大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艰苦地区和急难险重岗位锻炼的力度。选派年轻干部到西部地区、革命老区、老工业基地、重点工程、信访岗位任职或挂职。
特别注重干部的德
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李民认为,最新文件的下发有一个大的时代背景。“我们处在一个决定性的时期,现在最重要的两件事情,一是加大改革的力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改革;二是反腐,对权力进行制约与监督,破除利益的藩篱。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央就格外关注选拔、培养青年干部。”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同样认为,“随着改革深度全面深化,再加上青年干部队伍中不纯洁的贪腐分子,目前一些关键的干部岗位上有很大缺口。从基层到省部级,职位空缺比较厉害。全面深化改革主要还是靠人,没有人领着干不行”。
“这样的背景下,它的重要意义超乎以往任何一次中央提出的选拔青年干部的文件的意义。因为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虽然改革开放30多年内有一些成熟的进展,但还存在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情况。”李民说。
李民认为,优秀干部“首先是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头脑清楚、立场坚定,要能充分理解新的中央的良苦用心和中国发展面临的艰巨任务,有担当意识”。
谈到新的文件与以往文件相比的变化,李民指出:“新的文件更加严格了,特别是对德的要求”,“这次和以往相比,有一个特点是特别注重干部的德。整体上从选拔到考核、评价、管理,都体现了对德的要求。”
“这体现在各项条款里,很细致,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比如选拔、考核、个人经历,什么样的不可以,应该从什么样的人里选,包括对破格选拔干部的严格要求。这些也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化。”
李民认为,目前的文件中,还提出干部的交流,现在在选拔干部上“空降兵”的现象很严重。“实践锻炼就得是双向的互动,底下的优秀干部可以进入到‘快车道’,因为实践出真知、长才干。”
李民补充说,目前最重要的是制度执行得不好。已有的制度不执行,就要加大追究力度,并予以细化,同时,对执法主体、追究主体作出界定,“八项规定为什么得人心,就是因为很具体”。
许耀桐则对具体的干部考察提出意见:“现在要真正把挑选工作做好,应该精细化,把大方向大原则具体化,怎么操作,怎么判断,考量的因素、指标和权重怎么分配,要有科学依据,以保证选出来的人是真正优秀的。”
“一线岗位,需要群众的意见,也需要组织部门对干部考察,以及上级领导在长期的接触中形成的比较客观的看法。要把所有的因素放在一起考察,形成比较全面的意见,提交组织决定。关键的岗位尤其要综合应用各种方法,考虑各个因素,经过反复酝酿,在党内评议,以民主集中制来选拔,不能只看某一方面。”许耀桐说。 本报记者 高四维 实习生 王海萍 贾宸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