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妇联选调2名公务员公告

29.05.2019  21:50

  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妇联面向全省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选调由广东省妇联具体组织实施。
  二、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中符合报名条件且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的科员以上职务,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33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5、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曾受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4、未满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5、存在与省妇联机关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情形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选调公告统一在“广东女性E家园”( www.gdwomen.org.cn )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5月31日。可以组织名义推荐报名,也可以个人身份自荐报名。自行下载并填写《省妇联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在上述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三)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核对审查其是否符合选调条件。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经审定后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本次考试由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组成。笔试重点测试应试者文字写作、分析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重点测试考生个人的特长优势、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五)组织考察。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结果,以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六)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任职。根据考察情况,省妇联班子领导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三)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四)本公告由广东省妇联负责解释。

  附件: 省妇联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广东省妇联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