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出师门事件:一次失败的对话

23.09.2015  20:19

中国人民大学孙家洲教授20日发布《告学界朋友与弟子的公开信》,宣布与新招硕士生郝某断绝师生关系。他在公开信中说:“我在微信上看到了今年新招收的硕士生郝某发出的微信,居然对阎步克先生、韩树峰先生无端嘲讽。我极为震怒!当即发出公开评论,怒斥狂徒……学界自有学界的规矩与尊严。鉴于目前的情况,我在此宣布:郝某从现在起,已经不是我的弟子。我在半个小时前已经把我的决定告知了郝某本人。”

另据中新网消息,“导师与学生断绝师生关系”一事,迎来峰回路转,学生郝相赫用实名微博发布致歉信,“恳求各位老师和朋友给我改过的机会,使我顺利完成学业”。孙家洲教授在接受媒体专访时称,“他(郝相赫)有一个道歉的态度,这比他以前的态度要好得多,这是一个良好的转变。”

网友@副教授乾羽,认为断绝师生关系是导师的自由选择,但是否需要将断绝师生关系的决定公之于众,则值得商榷。这种公开,虽然能够最大程度地扩散导师的态度,但是也必然对学生形成一定的舆论压力——他是一个被导师公开拒绝的学生。

光明网网友@斯涵涵表示:“断绝师生关系书”是一种教育软暴力。@斯涵涵指出断绝师生关系是违法的,同时也将此举与中小学老师的对学生罚抄写、罚站或者扣罚学生的学分同等看待。并附以结论:“断绝师生关系书”于法无据,于学生无情,既不合法也不合情理,是一种教育软暴力。

@教育问题专家熊丙奇,与@副教授乾羽观点不谋而合,熊丙奇在《导师可以一怒断绝与弟子的师生关系?》中阐述道:孙教授宣布断绝与弟子的关系,可能是出于“震怒”,不以此方式不能表达其对这名弟子的不满。而从导师制的设计看,他本人也有权利决定不再担任某名学生的导师。但现在的问题是,我国还没有建立导师和学生持续互选的机制。

一桩发生于微信圈的师徒争执,牵出了我国目前研究生导师制度的探讨,熊丙奇认为,大学实行导师制,主旨就是要求导师对学生的培养质量负责,考虑到研究生导师个人对学生的影响,如果双方或者一方已有强烈的不满情绪,再维持这种师生关系,势必对学生的成长以及导师职权的履行都不利。

因此,不能简单用导师职权来要求导师不要淘汰学生,也不能用学生要“尊敬师长”来限制学生更换导师,而应该从尊重学生的选择权和导师的自主权出发,设计双向选择的机制。如果有这样的双向选择机制,我国导师将能更好地发挥导师的作用,也利于建立更 健康 的师生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