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发通告出重拳!禁止在榕江河道采砂

13.05.2017  11:15

  为有效保护榕江河砂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障河道、堤防、桥梁、闸坝等水工程设施和河道行洪安全,日前,普宁市发布通告禁止在榕江河道采砂。

  日前,普宁市发布《关于禁止在榕江河道采砂有关事项的通告》(下称“通告”),禁止在榕江河道(包括里湖镇、梅塘镇、南溪镇辖区河道及相邻县、区公管河道)进行采砂;要求榕江河道内的采砂、运砂船只及作业设备必须于5月16日前撤离河道行洪区,并对违章搭建设施自行清理拆除,确保行洪畅通。逾期不予清理的,将依法进行清理。

  通告还要求,榕江沿岸各镇要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榕江采砂、堆砂、运砂行为;普宁市水务、公安、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共同做好禁止榕江河道采砂工作。通告明确,在整治榕江河道采砂行为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阻挠,不得徇私说情。对寻衅闹事、蓄意破坏者,将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李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