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02.02.2021  13:54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罗仕 通讯员 穗纪宣

  记者2月1日从广州市纪委监委获悉,党的十九大以来,广州市纪委监委始终坚守人民立场,坚持人民至上的宗旨信念,把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正风肃纪反腐的重中之重,深入实施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小官巨贪”问题以及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截至2020年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11236个,处分598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75人。为强化警示教育,广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四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荔湾区逢源街何家祠社区原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黄一峰挪用孤寡老人低保金问题。2016年2月至2019年1月,黄一峰利用代管社区“三无”孤寡老人低保金账户的职务便利,分批多次将简某某、邓某某、李某某等3名“三无”孤寡老人共计65042元低保金转到自己的银行账户用于偿还个人债务,直至2019年1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黄一峰因害怕被发现才退回被挪用的低保金。2020年7月,黄一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责令辞去社区居委会主任职务。

  天河区公安分局机动大队原二级警长罗鸿昌违法建设谋取非法利益问题。2012年2月,罗鸿昌在任职天河山庄小区代管社区民警期间,利用参与小区环境整治的职务便利,以其亲戚名义租赁天河山庄小区云山居部分楼宇架空层违法建设并出租经营,至2020年底获利99.64万元。期间,罗鸿昌通过向城管执法部门打招呼、说情,对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员行贿等方式,使得违法建设长期不被拆除,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小区业主反映强烈。2020年12月,罗鸿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

  白云区钟落潭镇环安办原主任周斌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好处费问题。2017年至2020年6月,周斌在担任钟落潭镇环安办副主任、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检查执法过程中,收受辖区内百余家企业好处费合计369.41万元,帮助相关企业在审批验收、日常检查和处罚执行等方面大开绿灯。2020年8月,周斌因上述问题和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花都区新华街马溪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林锦佳侵吞征地青苗补偿款问题。2008年至2013年,时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林锦佳在飞鹅岭公园项目及汽车城扩建工程征地过程中,伙同姚某棋等村干部和姚某辉、黎某辉、姚某标、黎某柱等村民,通过伪造、倒签土地承包合同等方式,侵吞青苗补偿款2833.49万元,其中林锦佳个人分得1068万元及2间商铺。2020年10月,林锦佳因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强调,以上四起案例进一步表明,虽然广大基层干部主流是好的,但仍然有少数害群之马,无视党纪国法,无视群众利益,以权谋私无所不用其极,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严重败坏党风政风民风,必须严肃查处、以儆效尤。案件的发生再次向我们敲响警钟,维护群众利益时不我待,全面从严治党任重而道远。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引以为戒,不断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做到心中有民、心中有纪、心中有戒,强化担当作为,为民履职尽责。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始终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下大力气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创新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机制,用心用力用情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靠前监督、重心下移,找准群众反映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从具体人具体事入手,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广州改革开放新局面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