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孙杨禁赛事件:有过失无重大过错

25.11.2014  13:54

  中国游泳协会25日发布了对孙杨被禁赛事件的情况通报,通报中对事件的来龙去脉进行了解释。

  24日,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公布消息,称浙江游泳运动员孙杨在5月17日一次尿检中被查出使用了违禁物质曲美他嗪,遭禁赛3个月处罚,时间从5月17日至8月16日。同时,孙杨在全国游泳冠军赛上的1500米冠军头衔被取消,罚款5000元。

  中国游泳协会在情况通报中表示孙杨的兴奋剂A瓶检测是在5月17日进行的,7月10日中国反兴奋剂中心根据孙杨的申请组织了专家听证会,结论是:“听证会认为浙江调查取证工作严肃认真、客观真实。听证会的结论为:该运动员能够提出清楚且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服用‘万爽力’用于治疗心脏不适,并证明无意使用曲美他嗪(万爽力的主要成分)来提高运动能力。孙杨对‘万爽力’含有违禁成分的不知情,属于误服,对阳性的发生有过失,但无重大过错,无重大疏忽。”而浙江游泳协会则“对发生上述问题负有管理责任”。

  对于孙杨的处罚问题,通报中说:“中国游泳协会本着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以浙江调查结果和听证会结论为依据,根据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的相关规定,对浙江游泳运动员孙杨禁赛3个月的处罚,禁赛时间自2014年5月17日起至2014年8月16日止,对浙江游泳协会也进行了相应处罚。这一处罚完全符合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规定,对孙杨具有惩戒和警示作用,对其他运动员具有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