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男孩造谣惠东大火遇难45人 被行拘3天

11.02.2015  11:11

南都讯 记者祝勇 惠州市惠东义乌商品城2月5日大火,造成17人遇难。昨日下午,惠州惠东县委宣传部官方微博@惠东发布介绍,该县平山街道将为“2·5”火灾遇难者每人垫付78万元。

昨晚惠州市公安局通报,一男子因造谣死亡人数达45人被处行政拘留3天,破墙救援较迟主要是由于发生火灾的场所在四楼,当时惠州市没有能达到该救援高度的挖掘机,需要从深圳借调,路途需要时间。

拿钱须先签协议书

@惠东发布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责任主体尚未确定的情况下,惠东县本着承担社会责任和体现人文关怀的原则,同意代未来将确定的火灾责任主体垫付遇难者家属依法可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款。

根据赔偿方案,每位遇难者家属可获得的赔偿款项(含精神抚慰金)大致约78万元。

@惠东发布说,下一步,惠东县委、县政府将组织、安排工作人员与遇难者家属就垫付赔偿款事宜签订《垫付协议书》,一旦遇难者家属与垫付单位签署《垫付协议书》,即由惠东县平山街道办事处垫付赔偿款项。@惠东发布表示,惠东县委、县政府在垫付相关赔偿款项后,将对本次火灾的责任主体进行追偿。

造谣者才刚刚19岁

昨日,惠州市公安局通报,2015年2月10日,惠东警方依法查处一宗网上造谣案件,造谣人员李振卫,男,1996年1月生,广东阳江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惠东县公安局处于行政拘留3天。

惠州市公安局通报称,经查明:2015年2月5日,惠东平山街道办义乌商品城发生火灾事故,火灾致17人死亡。2月6日23时29分,李振卫在西子论坛惠东窗口跟帖发表了“此次火灾夺去了惠东45名同胞生命……”内容。该帖发表后,在微信朋友圈、微博、西子论坛不断被转发,对全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引起社会不安和群众误解。李振卫因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惠东县公安局对李振卫处于行政拘留3天。

惠东警方呼吁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于蓄意发布传播虚假信息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消防释疑

为何破墙慢 因为要借挖掘机

昨日,针对网友们质疑的焦点,惠州市公安局做出三点回应。称惠东县公安消防大队在救援时遭遇了商场消防自动设施在火灾初期未被启用、当时惠州没有可高达4楼的挖掘机、内攻条件在后期已不具备等诸多不利因素。

1 为什么惠东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在建筑消防验收合格,建筑物消防设施齐全的情况下,火灾初起时没有被及时扑灭?

答:通过调查,火灾发生时,该商场工程部负责人洪某在消防控制室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 视频 监控系统中发现着火后,错误操作,立即从室外变压器处切断整栋建筑的主电源,后又因慌乱未接通消防备用电源(发电机),导致建筑内部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设施等消防自动设施未在火灾初期时发挥有效作用,致使火灾迅速蔓延扩大。

2 为什么多次组织强攻都没有进到火灾现场救人?

答:消防救援官兵共8次组织强攻,并成功救出5名群众,由于现场烟雾浓、温度高、热辐射强,导致4名官兵受伤,现场已不具备内攻条件。

3 为什么破墙救援较迟?

答:破墙救援较迟主要是由于发生火灾的场所在四楼,当时惠州市没有能达到该救援高度的挖掘机,需要从深圳借调,路途需要时间。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