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四个月查厅官35人 逾三成是在职一把手
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举办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有关负责人介绍
■新快报记者 黄 琼 通讯员 粤纪宣
昨日下午,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举办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省纪委省监察厅宣传部部长、新闻发言人梅河清表示,今年1至4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948件,同比增长37.1%,5%的涉案者最终被移送司法机关,近六成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降级以下的处分。
按照去年12月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通知》,全省广泛开展谈话提醒活动,逐步形成抓早抓小有效机制。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共谈话提醒53890人次,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提醒谈话236人次。
数据
前四月立案数 同比增37.1%
在昨日的发布会上,梅河清首先通报了今年1至4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情况。他表示,今年1至4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 16170件,同 比增长0.3%。立案5948件,同比增长37.1%,其中,厅级干部35人,涉及在职现任党政一把手11人,占31.4%。结案3805件,同比增长 58.9%,给予党政纪处分3744人,同比增长59.7%。
其中,给予党政纪轻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下、行政降级及以下)2240人,给予党政纪重处分(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行政撤职及以上,不含移送司法机关)1318人,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 186人,分别占处分人数的 59.8%、35.2%、5%。
梅河清分析表示,上面的众多数据透露了很多信息:一是立案件数增幅较大;二是厅级一把手立案比例比较高,“加强一把手监督仍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三是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移送司法机关的人数只占给予党政纪处分人数的5%。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开展问责工作。梅河清表示,今年一季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为官不为”问题529个,共问责63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3人。今年以来,省纪委共通报曝光“为官不为”问题8批31个。
梅河清表示,“为官不为”一般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三种,在查处的529个“为官不为”问题中,不作为问题229个,慢作为问题81个,乱 作为问题 219个。这些问题既有省直部门简政放权过程中制定过渡性措施滞后的慢作为问题,也有基层执法部门对市场违建不作为的问题,还有农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乱 作为问题。经过查处后,一些重点工作重新加速推进,一批资金重新激活使用,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得到治理和纠正。
澄清
越来越严
对一切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
当前纪检部门一再提出要抓早抓小,实践“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是不是意味着反腐的力度减弱、松劲?对此,梅河清直言,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梅河清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重大成效,“不敢腐”的氛围初步形成。但是在腐败分子受到惩处的同时,他们的腐 败行为对党 组织的伤害更大。鉴于此,如何抓早抓小成为中央领导同志认真思考的问题。“四种形态”是党中央分析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特征和规律,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 验教训后提出来的。
“法纪分开,纪在法前。”梅河清强调,“‘四种形态’反映的本质就是正风反腐越来越严、纪律要求越来越严、执纪标准越来越严、干部监督越来越 严、责任追究 越来越严,体现了有贪必肃、有腐必惩、违纪必究的坚定意志,由原来对腐败行为的零容忍上升到对一切违纪违法行为的零容忍。 ”
梅河清最后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正确理解“四种形态”,积极适应“四种形态”,主动习惯“四种形态”,清醒认识全面从严治党“五个越来越严”的必然趋势。
新规 明确实名举报办理规范 10天内要告知受理情况
梅河清表示,广东纪检监察机关历来高度重视实名举报办理工作。2010年4月,省纪委省监察厅颁布实施《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实名举报暂行办 法》(下称 《办法》)。据统计,《办法》实施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办理实名举报24085件,约占检举控告总量的8.5%;其中查实4910件,给予党 纪政纪处分3950人,移送司法机关584人;共有102名对突破重大案件有突出贡献的实名举报人员获得奖励,奖金总额104.5万元,单宗案件奖金最高 5万元。同时,坚决加大对打击报复举报人问题的查处力度,2010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核查涉嫌打击报复举报人问题98件,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2人。
他透露,近期省纪委省监察厅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工作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实名 举报的办理 规范,明确纪检监察机关收到实名举报后,根据反映内容判明是否由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并在10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向举报人作出收件告知或受理告知,对 不属本级受理的会转给相应的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实名举报要在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30日;进入案件检查程序 的,按照有关规定的时限办结。实名举报办结后,由承办部门当面向举报人反馈。
同时,《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对举报人的鼓励保护。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及时反馈受理情况及处理结果,并对实名举报有功人员予以表彰、奖励。纪检监察机关对实名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切实保障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变化 对农村干部的举报 今年一季度不降反升
去年4月以来,省纪委省监察厅在全省部署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工作。梅河清表示,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共排查出农村基层党员干 部违纪违法 线索39703条,以村(居)为单位制定线索台账19603个。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查处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1082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685 人。
梅河清分析认为,十八大以来,全省检举控告农村基层干部的信访高达11.8万件,占同期信访总量的75.2%。今年一季度,全省在信访总量出现 回落情况 下,对农村干部的举报不降反升,这说明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总量较大。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不仅涉及的范围较广,且涉及的金额也比较 高。一些基层干部小官大贪,比如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某党支部原书记郭某等人侵吞土地补偿款达1.2个亿。而特别是在广州、深圳等一些发达地区,土地补偿动不 动就是几百万、上千万甚至过亿元。
另外,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手段多样,利用行政审批、执法监管、事务管理等职权,吃拿卡要,“为官不为”,乱作为,也破坏了党委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危及政权稳定、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