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遂溪县“广东省教育强县”称号的决定

06.09.2015  17:12

粤教督〔2015〕57号

 

遂溪县人民政府:

由湛江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验收并公示, 遂溪县达到“广东省教育强县”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遂溪县“广东省教育强县”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遂溪县根据省督导验收组的督导意见, 继续加大投入,建立健全教育投入保障的长效机制,改善城乡学校办学条件,按照省的标准配齐配足教学仪器设备、图书;加大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中小学体卫艺基本条件建设的财政投入;加强统筹规划,将学校布局规划纳入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中,落实城镇新建住宅配套学校、幼儿园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重视加强高中阶段教育,加快中职教育步伐,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职教育协调发展,加大普职融通,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继续加强教师培训,进一步提升教师学历层次;统筹教师资源配置,制订中小学校学科教师引进办法,着力解决英语、音乐、美术等学科教师与幼儿教师缺额问题;重视加强校长班子建设,提高校长治校治教能力;加大名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业务培训,促进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与成才;建立校长和教师的交流轮换机制,引导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全面推进依法治校,重视建章立制,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的规范管理;大力推动教育质量观的转变,引导学校和教师树立正确的育人观,重视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建立基础教育保障体系,健全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质量评价体系,完善对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价办法,强化对学校管理和规范办学的日常监督,引导学校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实施素质教育。为建设教育强省、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新贡献。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