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遂溪法院设粤西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

03.07.2015  16:53

  笔者7月2日从湛江市中院了解到,湛江遂溪法院于7月1日设立粤西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

  据遂溪法院院长吴志勇介绍,环保案件专业性较强,重大疑难复杂、可能引发群体性冲突、涉公益诉讼案件等,必要时要邀请环保局、环保协会等专业人士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以提高环境资源合议庭的专业化水平和审判效果。

  据悉,在审判团队组建上,遂溪法院采取司法改革要求的审判单元结构模式:“1+2+1”模式,即采用1个(主审法官)+2个(法官助理)+1个(书记员)结构,承担涉环境保护的民事、刑事案件的审理。

  湛江中院院长廖万春表示,湛江遂溪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积极探索环境刑事、民事案件的归口审理,有利于集中环境资源审判力量、积累环境司法审判经验、储备环境司法审判人才,为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新闻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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