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校园暴力,不仅仅是重典治理
5月11日,江苏连云港电大一女生多张被扒光衣服殴打的照片热传,此后五名涉案嫌疑人被连云港市海州警方控制。日前,连云港海州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和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本案主犯郑某六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其他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三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11月8日《新京报》)
本案判决颇有“重典治乱”的意味,对于实施校园暴力的五名被告人全部判处实刑,即使对其中三个未成年人也未网开一面。担任该案审判长的海州法院少年庭庭长李保群称,“该院对此案非常慎重,也希望此案的宣判能够起到警示作用,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就笔者所见,许多网友声音和媒体评论对此判决持肯定态度,可见判决颇得人心。
人们对“重典治乱”的点赞,背后大约隐含了对当下频发的校园暴力事件的担忧。据媒体梳理,今年10月份仅两周就有9起校园暴力事件见诸报端,例如“石家庄某中学一女生遭四女生围殴”“湖南邵东两女生打架多人围观”等。11月初,“云南省镇雄县两所中学4天内接连发生两起校园暴力事件造成两名学生死亡”的 新闻 再次闯入公众视野,触目惊心。
校园暴力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转型次生问题,不应被刻意夸大,也不能熟视无睹。网络上曾有“校园暴力涉及学生比例达1/5”的骇人之论,由于缺乏权威统计数字支撑,不足采信。但是近期一些校园暴力背后的共性现象,却值得管理者认真思考。一是女性施害者曝光增多。多起校园暴力事件,主角都是“霸王花”,且纠集多人殴打一人。二是留守儿童、女性学生等弱势人群易沦为受害者。三是校园暴力多涉及人格侮辱,折射出施暴者的 心理 问题。
由此可见,虽然海州法院的判决为震慑校园暴力作出良好示范,让潜在施暴者“闻者足戒”。但是,光靠一个判决恐怕很难彻底破解校园暴力难题。毋庸讳言,诸多校园暴力行为都在校方、家长、学生的互相妥协中,以校内处分、治安管理处罚等形式消化处理,真正进入司法程序的并不多。减少乃至消除校园暴力、软暴力,路还很长。
笔者建议,重典治理校园暴力之外,还需综合施策,立体打造和谐的校园环境。其一,不光要重视对施暴者、受害者进行心理疏导,平时也要对广大学生群体进行心理咨询和疏导,消解潜在施暴者胸中的暴戾之气。其二,让活生生的判例发挥教育作用。不妨多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法院、检察院干警兼任校方“法制副校长”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宣讲实施校园暴力的后果,真正起到震慑犯罪的预防效果。其三,强调校方、教师的管理职责,用制度引导教育者更多关心学生考试分数以外的心灵世界。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还学生一个和谐的校园,全社会人人有责。张伯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