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条道路开挖审批权市下放至区 避免“拉链路”出现

08.06.2017  10:46

日后广州道路反复被开挖的现象将越来越少

如何减少城市道路反复开挖、避免“拉链路”?广州市出了新招:审批权下放。广州市住建委日前对去年发出的《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工作的通知》进行了修订公布。其最大变化是:原市管50条重点道路人行道的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许可事项下放到区市政行政管理部门。

道路开挖审批权下放

一年前,广州市住建委印发了相关通知,要求统筹管理各类占道、挖掘工程实施,减少中心城区城市道路重复开挖。通过近一年来的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不过,由于市本级负责的城市道路(桥梁)的占道挖掘工程由市一级审批,因此仍会出现同一条道路因市级、区级之间各自审批,开挖时间不能统筹规划的情况。

此次对《通知》中相关内容进行重新修订,将原市管50条重点道路人行道的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许可事项下放到区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将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等2项审批,合并为“占用、挖掘移动、改建城市市政设施的审批”。

整合同路段开挖需求

此外,《广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计划编制方案(试行)》也重新修订后予以正式印发。方案中指出,需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项目均纳入计划管理,包括省、市重点工程及管线用户接驳工程等占道施工项目。

占用挖掘计划实行年度动态项目库、季度计划、季度计划调整管理。对占道项目宗数、占道面积进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施工占道时间;对同一路段有开挖需求的各类占道项目予以整合,科学安排。

记者了解到,道路开挖计划将通过“广州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申报管理信息系统”(下称“申报系统”),构建统一的电子申报平台。

各建设单位统一在申报系统上录入拟实施占道挖掘项目信息,绘制各施工点占道区域,对条件成熟的项目执行“上报”操作。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借助电子地图的直观展示,对上报项目进行统筹,进一步提高占道挖掘计划的科学性。

知多D

市本级负责重要道路(桥梁)设施

海珠桥、人民桥、广州大桥、海印桥、江湾桥、解放桥、鹤洞桥(含昌岗和广中立交)、琶洲大桥系统工程、猎德大桥、珠江隧道、仑头-生物岛-大学城隧道、洲头咀隧道、内环路高架桥及放射线、东濠涌高架、人民路高架、南北高架桥、广园快速路、新光快速路、BRT专用道及站台设施、新建长度大于500m的跨江桥梁隧道。

(记者赵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