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华南农业大学卓越青年教师百人计划第二批人选的通知

16.03.2021  18:48

各学院(部处、中心):

为贯彻落实《华南农业大学高水平本科教育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提升我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卓越青年教师百人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二批卓越青年教师遴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国爱校,教书育人,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热爱本科教学。

2、42岁以下正式在编青年教师(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3、服从学校本科教学安排,积极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每年承担本科生课程2门次以上;2020年度两个学期的课堂教学学生评教得分(含理论课和实验课)均在本学院排名前50%,出国、休产假、因病等客观原因未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可不考虑学生评教得分。

4、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者;未出现过教学差错或事故;未受到《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处理实施办法》处理者。

二、入选卓越青年教师后的权利

入选者完成相关教学能力提升活动并通过合格考核可享有以下权利:

1、入选者可视同主持1项校级质量工程或本科教改项目。

2、每人每个培养阶段配置5000元专项经费,纳入教师教学发展专项经费预算,用于教改论文版面费、教学培训、教学研讨差旅、教学竞赛等教学相关支出。

3、优先享有校院两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举办的个性化定制教学能力提升活动,包括校内外课堂教学技能强化培训、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课程建设、教学比赛等。

4、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国家、省级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候选资格。

5、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教学类项目建设经费支持。

6、优先获得学校开展的其他教师教学发展类项目。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个人对照评选条件进行申报,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卓越青年教师申报表》,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评议推荐,于4月2日前将《华南农业大学卓越青年教师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以“学院名称+教师姓名+卓越青年教师申报表”命名发送至325879657@qq.com。申报表和相关成果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须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916室,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复核,确定卓越青年教师遴选名单。

3、专家评选。学校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4、网上公示并发文公布结果。

 

联系人:吴长芹  卢菁

联系电话:85285590    85280043

 

人力资源处

2021年3月16日

       

        附件:

1、 华南农业大学卓越青年教师百人计划实施方案.docx  

2、 华南农业大学卓越青年教师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