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精神病人持砖拍死邻居 法院判其不负刑责强制医疗
14.10.2014 10:29
本文来源: 新浪广东
南都讯 记者张钊 通讯员 夏江丽 胡明态 由于经常产生妄想,认为邻居使用巫术迫害自己和妻子,南沙一名男子持砖头将邻居打成重伤致死。事后经法医鉴定,该男子患精神分裂症,行凶时没有刑事责任能力。昨日,南沙法院审理了该院第一宗强制医疗案,判决对伤人者实行强制医疗。
今年7月10日下午,王明骑着电动车来到南沙区横沥镇一个苦瓜园,找到正在此务农的刘京,二话没说,用砖头反复击打刘京的头部。在伤人过程中,周围人报警,王明遂驾电动车逃走。受害者刘京头部创伤、颅骨粉碎性骨折,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次日晚上11时,公安机关在王明的住处将其抓获。据了解,王明平常的表现异于常人,经常自言自语、发呆,同时伴有多疑和妄想等症状。
王明与死者刘京本是邻居,但王明经常怀疑刘京使用巫术迫害自己和家人。案发当日,王明的妻子因故要回江西老家,但王明却认为,妻子是为了躲避刘京的迫害,不得不回家。
案发前,王明的被迫害妄想加剧,导致其伤人致死。经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王明患精神分裂症(偏执型),案发时处于发病期,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王明发生伤人等攻击行为的危险程度为高度,建议强制治疗。
昨日下午,南沙法院认为,王明实施杀人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其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有必要对其予以强制医疗。故决定对王明强制医疗。强制医疗由国家承担治疗费用,能消除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避免惨案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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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2014 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