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月娥:落实普选 《基本法》等宪制原则不可动摇

08.01.2015  01:46

  中新社香港1月7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7日发表《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咨询文件》(《咨询文件》),就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展开为期两个月的第二轮公众咨询。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当天在立法会会议上表示,经过一年多就政制发展的讨论和争拗,以及两个多月的违法“占领行动”,更深信在制定行政长官普选办法时,坚决维护“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及决定,是不可动摇的宪制原则。

  林郑月娥当天在特区立法会会议上就《咨询文件》发表声明时表示,根据去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决定》),从2017年开始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决定》为普选行政长官定下清晰而明确的框架,并强调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稳步推进2017年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是中央的一贯立场。中央其后亦多番强调,希望特区政府和香港社会各界依照《基本法》和《决定》的规定,共同努力,如期达致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

  林郑月娥表示,自从《决定》公布后,社会各界对《决定》的意见相当分歧。有团体和人士发起违法“占领行动”,藉以向中央和特区政府施压,要求“公民提名”,“撤回《决定”及“重启政改咨询”。“占领行动”扰乱了香港的社会秩序、影响经济民生、破坏人际关系,甚至令法治受损,同时也打乱了政改咨询的时间表。考虑到社会当时的形势和气氛,特区政府决定把原订于去年10月展开的第二轮公众咨询延迟举行。

  林郑月娥再三强调,“撤回《决定”、“重启政改咨询”不切实际也不可能。

  林郑月娥介绍,目前社会人士对政制发展的意见正渐趋两极化。有一类意见要求特区依法落实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迈出民主发展的一大步,坚持不要原地踏步。他们认为应尊重《决定》,善用《决定》框架下的空间,为普选行政长官的具体办法寻找最大的共识。另一类意见则坚决不接受《决定》,从而否定“五步曲”的首两步,要求一切推倒重来,或者以先接纳不符合《基本法》的“公民提名”方案,或要在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前取消立法会功能组别选举,作为讨论的前设。

  对于有团体和人士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撤回《决定”、“重启政改咨询”,林郑月娥表示,这是不切实际及不可能的,亦无法令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得以落实。

  她说,宪制程序上,有关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五步曲”已经走了两步,下一步应是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出方案,争取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因此,宪制程序上不存在所谓“撤回《决定”。再者,根据《决定》,假如行政长官普选的具体办法未能经法定程序获得通过,2017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须继续沿用2012年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因此不存在所谓“重启政改咨询”的空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