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除增城部分区域外 春节期间禁燃烟花爆竹

26.01.2017  06:41

新快报讯 记者唐星 通讯员穗环宣报道 昨日,广州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大气治理办公室印发相关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在春节期间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监管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由各区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日常监管,公安部门对违反禁限放规定的、群众举报的、不听劝阻的进行严格依法查处。

据悉,广州全市除增城区部分区域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及销售烟花、爆竹。在重大的节日、庆祝、庆典活动中确需燃放烟花的,由主办单位向本市或县级市公安局申报,经审查后,报本市或县级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发出通告,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据悉,燃放炮仗、烟花不仅严重影响空气质量,还会存在安全隐患,一旦遇到不利扩散天气,空气污染将会更加严重。去年的监测结果显示,大年初一凌晨至3点,广州全市多个站点录得的PM2.5浓度瞬间飙升,城乡接合部情况尤为严重,小时浓度值接近爆表;中心区虽然全面禁放,但也明显受到污染物区域输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