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召开部分驻穗领事馆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座谈会

01.12.2016  04:37
通报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服务工作情况

11月29、30日上午,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和广东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在广州分别召开了部分国家驻穗领事馆官员、部分境外非政府组织负责人座谈会,通报了公安机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相关准备工作情况,解答了各领事馆、各境外非政府组织关切的问题。

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郝云宏表示,我国政府充分肯定和赞扬近年来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也继续欢迎和支持境外非政府组织来华开展合作交流。为积极适应境外非政府组织快速发展新形势,依法规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保障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为给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依法开展活动创造良好条件,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目前我国公安机关和其他政府部门正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一是建立了由公安部牵头、有关业务部门参加的国家境外非政府组织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研究、协调、解决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监督管理和服务便利中的重大问题;二是省级公安机关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服务窗口陆续建成,提供登记、备案、咨询等一系列服务;三是11月28日《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和临时活动备案办事指南》已在公安部网站正式对外发布,英文版将于近期发布;四是《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活动领域和项目目录、业务主管单位名录》将于12月上旬正式对外发布;五是相关服务信息系统和互联网站的建设即将完成,届时境外非政府组织可通过网上办事服务平台,进行登记备案预约、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等;六是公安机关正协商民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已在民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按照便利的原则,补充相关材料后,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换发新的登记证书。

会前,广东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引导与会的加拿大、澳大利亚、意大利、美国、日本、德国、英国、厄瓜多尔、荷兰9国领事馆官员,德国工商大会广州代表处、救助儿童会、伦敦动物学会、香港工业总会、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等境外非政府组织负责人,参观了广东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受理窗口,并对登记和备案流程作了简要说明。据了解,该窗口设在省公安厅出入境大楼(广州市东风东路698号)二楼办证大厅,明年1月1日后正式对外服务。

(通讯员:董志平 罗利鹏 编辑:芭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