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部地方气象标准获批发布

14.03.2016  12:48

  3月7日,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7项地方气象标准,并将于2016年6月7日起正式实施。

  广东省气象局牵头编制的着7项地方气象标准,主要包括《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规范第1部分:平台构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规范 第2部分:岗位设置与业务运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规范第3部分:信息发布与传播》、《防雷装置检测服务通用要求》、《气象灾害风险阈值库入库规范》、《公众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规范》、《城市生态气象观测指标体系》。

  近年来,在中国气象局和广东省质监局的关心与指导下,广东省气象局对气象标准化工作狠下工夫。自去年成立广东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后,更是积极加快标准化工作。省质监局为地方气象标准开辟“绿色通道”,并且在省标准化研究院的大力协作下,完成了7部广东气象地方标准的编制、审核和公告发布。这些广东气象地方标准是广东省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的重要成果,将为广东建设过硬的、经得起检验的气象现代化,到2020年建成过硬气象现代化发挥重要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