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办会同国土资源部安排部署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18.05.2017  04:22

  入汛以来,南方地区多次出现强降雨过程,部分河流发生超警洪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防总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近日,国家防办与国土资源部联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汛抗旱指挥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及各流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强化灾害风险管理意识,切实做好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工作,保障广大山丘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对五个方面工作提出要求,一是逐级落实防御责任。按照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干部党员包群众的网格化“包保”责任制体系,把责任落实到每一处山洪灾害危险区、每一个地质灾害隐患点。二是切实抓好防御准备。抓紧完成监测预警设施和群测群防体系自查检查,组织开展运行管护业务培训,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无缝覆盖”的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预案体系,细化实化转移避险和应急抢护措施。及时公布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范围和相应的防御措施,逐户制定发放明白卡,在危险区、安全区以及转移路线上设立醒目、固定标示,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和演练。三是强化监测预报预警。要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充分发挥山洪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作用,加强分析研判和信息共享,做好灾害性天气和雨水情预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危险区、隐患点巡查监测,特别注重流动人口集中区域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四是有序组织转移避险。接到预警信息或发现山洪和地质灾害征兆后,第一时间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尤其要做好孤寡老人以及老弱妇幼人员转移避险。五是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各地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气象、水文和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合作联动,共同做好山洪和地质灾害应对工作。

  (来源:水利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