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审议通过《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

16.02.2016  18:20
 

  2月1日从环保部获悉,环保部部长陈吉宁1月29日在北京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

  会议认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数据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对生态环境大数据的建设和应用提出明确要求。但目前大数据建设运行工作中基础设施和系统建设分散、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低、综合支持和公众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十分突出,迫切需要将生态环保大数据建设作为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会议原则通过了《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方案》明确了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强调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统一基础设施建设,集中管理数据资源,推动系统整合互联和数据开放共享,促进业务协同,完善制度标准和数据安全体系,通过五年的努力,基本建成大数据应用平台、管理平台和大数据环保云平台架构,实现生态环境综合决策科学化、监管精准化、公共服务便民化。《方案》还对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的保障措施及建设的工作安排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生态环保大数据建设的紧迫感,坚决克服等靠要思想,加大推进力度。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精心搞好顶层设计,推动数据资源全面整合共享,为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提供有力支持。

  会议认为,为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加快改善水环境质量,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开展考核,制定《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是十分必要的。《办法》明确了考核的内容及适用范围、原则、指标、方式、组织形式、步骤、时间安排、考核结果应用等事项。会议决定,《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经进一步修改后报请国务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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