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年底前全面颁发不动产新证书

16.02.2015  20:53

  国土部表示,为确保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后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具备颁发新证条件的地区,将正式启用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停止发放旧证。尚不具备条件的地方,继续发放各类旧版证书。新旧证书并行有效。力争2015年底全面颁发新证书。(央视记者谭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