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督查:限产名单现“僵尸” 错峰生产不执行

02.03.2017  06:39

  2月25日,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的18个督查组,继续暗查夜查,对县一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共走访检查363个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企业,发现问题140个。

  主要问题有:北京市怀柔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中将2016年9月淘汰拆除的北京恒燕煤制品有限公司,停产半年的北京四维—约翰逊保安材料有限公司,处于冬季停产状态的北京路桥路兴物资中心怀柔沥青厂,2016年11月停产至今的北京京北新型建材厂,以及处于停产状态的北京龙港编织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爱森克斯家具有限公司、北京华强恒久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北京鑫三元塑料有限公司,列入停限产企业名单。昌平区沙河镇政府对小燃煤锅炉监管不到位,于新庄村建有1台10蒸吨燃煤锅炉无脱硫设施,且村内公寓楼房大量使用小燃煤锅炉。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重点供暖单位,在橙色和红色预警条件下应分别减排20%和30%,但东丽区供热站、帝达地热开发有限公司等重点供暖单位,在2017年1~2月应急期间污染物排放量与非应急期间基本无变化。

  沧州市吴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急预案无具体应对不同级别重污染天气的措施,可操作性不强。肃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Ⅱ级响应情况下仅有两家企业采取停限产措施。

  衡水市桃城区将早已停产的鸿泰泵业有限公司列入2016年错峰生产企业名单。

  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仅对各区企业提出要求,未对三县一市有关企业提出要求,部分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未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美锦钢铁公司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在太原市排名第七和第十三,该企业未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德州市庆云县经信局制订的应急停限产企业名单中有“僵尸企业”,庆顺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停产至今,却被列入应急预案停限产企业名单。

  此外,部分企业存在环境问题:

  北京市福利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废气无组织排放,车间异味明显。市园林集团怀柔区绿化工程大面积裸露地面未进行苫盖,扬尘问题突出。七色印务有限公司印刷车间未加装VOCs收集罩,异味明显。

  天津市东丽区帝达地热开发有限公司两台20t/h锅炉未完成煤改气任务。静海区交通局粒料拌合站一处面积达数千平方米露天砂石料堆场基本未苫盖。

  石家庄市河北金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限产措施,9台煤气发生炉仍在持续运行,无组织排放严重,“三废炉”无脱硝设施,氮氧化物在线监测数据异常,废水氨氮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朗西建材厂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应急预案相关停产要求,无尾气处理设施,大量烟气直排。博仁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一台10蒸吨锅炉正在运行,无脱硝设施,无在线监控设备。

  廊坊市大厂县与三河市交界处水泥建材、制砖及露天石头雕刻等小企业群,无任何粉尘治理设施,场地粉尘弥漫,使用燃煤取暖炉,煤烟严重。

  保定市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中达铸造有限公司属应急限产企业,检查生产记录和用电量,发现该企业在2016年12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近满负荷生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在唐县县政府提供的错峰生产企业名单中,但实际未执行错峰生产要求。

  唐山市乐亭县昱晨混凝土有限公司在启动Ⅱ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后未停产,现场检查时仍在正常生产。东海特钢集团有限公司4号厂房无组织排放严重。滦县城区内仍有渣土运输车未按重污染天气预案要求限行,渣土没有遮盖,道路扬尘明显。

  沧州市吴桥县盈丰钢结构铸钢件制造有限公司未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无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废煤焦油无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肃宁县筑友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环评审批为醇基燃料锅炉,但现场使用生物质燃料锅炉1台且将锅炉房门焊住,阻碍执法人员检查。力圣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露天进行喷漆作业,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

  衡水市安平县民兵训练基地从事电焊丝网作业散乱污小企业死灰复燃,盈宣钢铬板厂实为小散乱污企业群。

  太原市小店区光明路北营新区两台共计40蒸吨燃煤锅炉现场脱硫除尘水池未达到正常运行水位,烟气不能稳定达标排放。

  临汾市襄汾县尧舜馗热力责任有限公司两台40蒸吨/小时的锅炉正在运行,脱硫设施简易,脱硫效果不稳定。

  郑州市中牟县勤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未按预案要求实施停产。登封市丰实冶金材料有限公司在2月12日~15日红色预警期间烟尘浓度、二氧化硫和烟气排放量没有降低,未执行减排50%的要求。在线监测数据涉嫌造假,现场检查要求企业停运除尘脱硫设施40分钟,但在线监测数据显示,烟尘浓度不升反降,二氧化硫浓度没有变化。

  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凯元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2月4日到2017年1月30日,净烟气烟尘都超标。庆云县长信化学科技有限公司45蒸吨、20蒸吨燃煤锅炉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未按《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要求落实错峰生产措施。

  鹤壁市富来陶瓷有限公司、雷海建材有限公司未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瑞洲纸业有限公司、淇滨区三鑫节能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淇县东方化工有限公司3家企业停产限产措施不到位。

  督查组已将发现的有关问题移交地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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