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全力部署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22.01.2017  18:02

1月17日,河源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出今年第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河森防指〔2017〕1号),要求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值班,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山火发生。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春节我省降水较往年同期偏少,气温略偏高,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据省环保厅和省气象局会商综合预测,从本月13日起至26日期间,珠三角、粤北西部与北部、粤西北部等地区或将出现轻度及以上污染天气。严防森林火灾,积极应对污染天气,确保青山常在、空气常新、绿水常流,既是国家、省的要求,更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因此,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马上行动、迅速部署,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从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高度出发,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杜绝侥幸心理,保持警钟长鸣,扎扎实实把森林防火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针对县、镇换届后人员变动较大的实际情况,各县区政府要及时调整成立县区长任指挥长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市重点监管镇成立镇委书记为指挥长的镇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其他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要相应成立镇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加强基层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即日起至1月22日(大年二十五)之前,各县区和全市有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的98个乡镇要召开一次森林防火工作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16个市重点监管镇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专题会议,各县区政府(或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领导要到会督导。各乡镇森林防火工作专题会议应传达上级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文件精神,解读乡镇新修订的本镇森林防火工作问责制文件,力求将问责制内容传达到每一个镇干部、村干部、林业站干部、护林员,确保责有人担、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要亲自讲话部署,研究部署做好当地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山头地块的管护责任。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各县区政府要牵头迅速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森林防火专项督导检查行动,切实消除火险隐患,特别是严格管控林区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等违规用火行为。春节前,各县区要对各乡镇辖区内的山头坟墓、祖祠庙宇进行一次全面的登记造册,落实专门监管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并督促检查乡镇驻村干部、村干部、护林员等,进农户、进山场,巡田头、巡山头,守路口、守墓地,严管火源,根治隐患。

此外,文件要求,今后凡三级以上高火险天气双休日、重大节假日,乡镇均要有一名主官(镇委书记或镇长)值班在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随机抽查,并视情况突击实地检查乡镇主官值守及林业站、护林员在岗巡山护林情况,如发现脱岗或问题严重的,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抄送各级党委政府。春节期间,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县区林业局局长、分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防火办主任以及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林业站长没有特殊情况不要离开辖区,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及时有效应急处置火情。(河源防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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